塞舌爾《2020年實益擁有權法案及條例》
塞舌爾《2020年實益擁有權法案》及塞舌爾《2020年實益擁有權條例》均在2020年8月28日正式生效。任何法人或法律組織,包括國際商業公司 (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 下稱「公司」) ,必須識別其實益擁有人及向塞舌爾的金融情報局申報所需的資料。
在新法案下, 每間公司都必須採取以下行動:
一、 識別實益擁有人及法定擁有人
以下是實益擁有人及法定擁有人的定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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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益擁有人
根據《實益擁有權法案》第3條,實益擁有人是指最終擁有或控制客戶或代表交易進行的一個或多個自然人,包括對公司行使最終有效控制權的自然人。換言之,即是指任何擁有公司百分之十或以上股份或擁有最終控制權的自然人。
該條例進一步解釋,實益擁有人是指合乎以下條件的自然人:
(1) 擁有公司10%或以上的最終實益擁有權;或
(2) 透過任何途徑控制該公司。
如沒有任何自然人能滿足以上條件,任何在該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自然人將被視為實益擁有人。
公司可採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級聯測試 (又名三層信息收集法) 以確保收集足夠的實益所有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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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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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擁有人
與實益擁有人的定義相似,法定擁有人是指代他人持有股份或其他權益的實體。最主要的區別是在於法定擁有人可以是公司、法律組織或法人,但實益擁有人則必定是自然人。
任何擁有法定擁有人最終控制權的自然人也被視為實益擁有人。
公司必須識別其法定擁有人,才能進一步識別其實益擁有人。信託人亦被視為法定擁有人,如股份由信託人代為持有,則每名信託人的資料亦需要登記於實益擁有人登記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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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準備所需文件及要求
條例規定每家公司的每名實益擁有人都需準備及提供一份已填妥及簽署的實益擁有權聲明書及一份特定格式的實益擁有人登記冊。
以下是準備上述所需文件而必須提供的基本資料,僅供參考之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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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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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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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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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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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益擁有人資料
(1) 姓名
(2) 住址
(3) 服務地址
(4) 出生日期
(5) 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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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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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有任何透過委任名義代表或信託而擁有權益 (如有委任名義代表或信託,任命人或被任命人均需提供上述(1) 至(5) 項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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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所提及的文件將需提交到金融情報局以建立一個安全及中央系統以保存所有塞舌爾實體的實益擁有人。實益擁有人及法定擁有人的資料均不會對外開放。
三、 有關實益擁有人的變更
每當發生任何與實益擁有人相關變更,實益擁有人有責任在變更發生後14天內通知公司。公司亦需在收到通知後14天內把已更新的實益擁有人登記冊及實益擁有權聲明書提交給金融情報局。
如有任何與實益擁有人相關的變更,您必須通知本所,並提供本文第二點中所提及的資料,以便本所更新實益擁有人登記冊及準備實益擁有權聲明書( 如適用 )。
如實益擁有人未能履行其義務,公司應根據《實益擁有權法案》第10(3)條採取適當措施。
四、 重要日子及注意事項
現有公司必須在2021年1月31日或之前提交實益擁有人登記冊及實益擁有權聲明書以付合新條例的要求。
而在上述日期或之後成立的新公司則必須在成立時立即遵守相關法案及條例。
由於時間緊迫,您必須儘快識別公司的實益擁有人並提供相關人士的信息和文件,以遵守該新條例。
如果您想進一步了解《實益擁有權法案》或《實益擁有權條例》,可參閱以下鏈接 (僅限英語):
Beneficial Ownership Act, 2020
Beneficial Ownership Regulations, 2020
Beneficial Ownership Guidelines by FSA and F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