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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 - 中國香港

問題

業務審視及合並報表的豁免條件

答案
問:
什麽是業務審視?
答:
業務審視是公司法附表5要求在董事報告中需要披露的內容。要求某財政年度的董事報告須載有一項對公司業務的中肯審視,內容包括對公司面對的主要風險及不明朗因素的描述:在該財政年度終結後發生的、對公司有影響的重大事件的詳情;及公司業務相當可能有的未來發展的揭示。同時,在對了解公司業務的發展、表現或狀況屬必需的範圍內,業務審視須包含運用財務關鍵表現指標進行的分析;對公司的環境政策及表現;公司遵守對該公司有重大影響的有關法律及規例的情況,及公司與其雇員、顧客及供貨商的重要關系的說明以及公司與符合以下說明的其他人士的重要關系的說明的探討(該人士對該公司有重大影響,而該公司的興盛系於該人士)。

問:
豁免披露業務審視的條件:
答:
根據公司法規定,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即可
1、
采用SME-FRF & FRS報告準則,
2、 該公司是另一家法人團體的全資附屬公司;
3、 公司是私人公司,(不使用SME報告準則),而公司股東通過一項特別決議,該決議使該公司不用準備業務審視。

問:
什麽樣的公司可以用SME-FRS 中小企業報告準則
答:
以下公司可以采用SME-FRS
1、
小型私有企業,無子公司,無母公司,且公司成員100%書面同意采用該報告準則。
2、 通過規模測試的小型私有企業:a, 年收入不超過$100m, b, 總資產不超過港幣$100m c,所有雇員加起來不超過100 個人(三個條件滿足兩個就行)不需要股東書面同意。
3、 小型擔保有限公司,年收入不會超過港幣兩千五百萬,不需要股東書面同意。
4、 擔保有限集團公司。集團內每家公司都是小型私有企業,集團總收益不超過兩千五百萬港幣。
5、 對於較大的無法通過規模測試的私人公司,年收入和總資產不超過港幣200 Million,四分之三的股東書面同意采用該報告準則(且剩余股東不反對)。
6、 對於集團公司,集團內部所有公司都要符合2 個或以上的3個size test 條件,也可以采用SME-FRS. 並且要所有股東(包括不是中小型企業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同意以SME-FRS報告。同時要連續兩年通過規模測試。
7、 如果一家公司在之前的兩個連續的年度都適用於 SME-FRS, 那在第三個會計年度無論有沒有符合criteria 都可以繼續使用SME-FRS, 但是如果前兩年都沒有用SME,第三年無論是否符合也不能用SME報告準則。(如果期間有新的子公司出現則該條款不適用)。

問:
什麽樣的公司不可以用SME-FRS 中小企業報告準則
答:
一些公司,因為行業特殊性,無論規模大小或是股東同意與否,都不能用SME
1、
經營銀行業務,並持有有效的根據《銀行業條例》(第155章)批給的銀行牌照的公司;
2、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第V部獲發牌,以經營該條例所指的任何受規管活動的業務;或
3、 經營任何並非純粹以代理人身分經營的保險業務;或
4、 以經營銀行業務以外的行業或業務的方式,接受有息貸款或須連同溢價償還的貸款,但按涉及發行債權證或其他證券的條款而接受的貸款除外。
(只要集團內有公司是以上行業的,準備合並報表的母公司都不能用SME-FRS, 集團內非該行業的符合標準的公司可以繼續使用SME-FRS)

問:
什麽樣的公司可以豁免做合並報表*(默認有子公司)
答:
符合以下條件:在有關財政年度終結時,該公司
1、
是另一法人團體的全資附屬公司,或
2、 是另一法人團體的非全資附屬公司;並且在該財政年度終結前最少6個月,董事以書面方式告知成員他們擬不就該財政年度準備合並報表,而該通知不關乎任何其他財政年度;及直至該財政年度終結前3個月的日期,沒有成員向董事提出書面要求,要求就該財政年度擬備綜合報表;
3、 是另一法人團體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及在該財政年度終結前,所有成員均以書面同意不就該財政年度擬備合並報表,而該同意不關乎任何其他財政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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