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周年申報表常見問題
問: |
香港公司的周年申報表分為幾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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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根據香港公司註冊處官方網站表明,香港所有公司的周年申報表一共分為三大類:私人公司,公眾公司和擔保有限公司的周年申報表,表格編號均為NAR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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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每年提交周年申報表的時間有期限限制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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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有的。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中第662條規定,周年申報表必須在結算日期之後的42天內提交。如未提交表格的公司將需繳納一個較高金額的註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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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周年申報表的結算日期可以隨便選擇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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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不行。根據公司條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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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需簽署周年申報表時,董事在異地,無法及時簽字後上交表格怎麽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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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在周年申報表格的第七頁簽署處表明,公司董事和公司秘書其中之一在表格上簽字之後便可遞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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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遞交周年申報表的同時需要附帶其他文件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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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430條,公眾公司和擔保有限公司需附帶提交財務報表,董事報告和對此財務表所出具的審計師報告,並且這些附帶文件需要公司董事或者公司秘書證明其為真實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