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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問答—子女教育篇

答案
2018年12月22日,國務院公開發佈《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本文將回答一些關於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問題。

問:
子女教育扣除的標準是多少?夫妻雙方如何分攤扣除?
答:
子女教育扣除的標準為: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問: 
每個子女,是指無論一個還是3個都可以扣除嗎?目前我國的生育政策只是放開二胎,那麼3個可以扣除嗎?
答:
可以扣除。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問:
子女在校時間參軍,那麼參軍期間也可以按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嗎?
答:
服兵役是公民的任務, 大學期間參軍是積極回應國家的號召, 休學保留學籍期間, 屬於高等教育階段,可以申報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問:
如果子女6月高中畢業,9月上大學,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
可以扣除。對於連續性的學歷(學位)教育,升學銜接期間屬於子女教育期間, 可以申報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問:
對於存在離異重組等情況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政策?
答: 具體扣除方法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一個孩子扣除總額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扣除主體不能超過兩人。

問:
殘障兒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答:
特殊教育屬於義務教育,同時擁有學籍,因此父母可以享受扣除。

問:
參加“跨校聯合培養”需要到國外讀書幾年的,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答:
一般情況下, 參加“跨校聯合培養”的學生, 原學校繼續保留學生學籍, 子女在國外讀書期間,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問:
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屬於子女教育還是繼續教育,由誰扣除? 學生本人還是他們的父母?
答:
屬於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碩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進行扣除; 屬於非全日制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由納稅人本人按照繼續教育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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