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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新加坡

問題

租賃減免框架

答案
如財政預算案所宣布的,符合條件的業主將獲得政府現金資助,而他們必須在租金減免框架下,為其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及非營利性組織承租人提供所需的租金減免。這是在堅韌團結預算案中宣布的2020房產稅退稅之外,符合條件的房產所有者獲得的退稅。

問:
租金減免框架涵蓋哪些類型的租金減免?
答: 租金減免分為兩類 : 由政府資助的租金減免和由業主資助的額外租金減免。

問:
租金減免框架涵蓋哪些期間?
答:

寬免期
減免的類型
符合條件的商業地產
(例如商店)
其他非住宅物業
(例如:工業、辦公室)
(A)     租金減免(由政府資助)
租金減免
兩個月
(四月-五月)
一個月
(四月)
(B)     額外租金減免
租金減免
兩個月
(六月-七月)
一個月
(五月)
總共
四個月
(四月-七月)
兩個月
(四月-五月)

問:
在租金減免的框架下,租戶須具備哪些資格?
答:
租金減免框架適用於以下以書面證明的租約:
一、 在2020年3月25日之前簽訂或在2020年3月25日之前簽訂但自動或在行使合同續簽權時到期和續簽的;
二、 在2020年4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有效,適用於符合條件的商業地產,及於2020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適用於其他非住宅物業(例如工業、寫字樓)。

租金減免將適用於(1)在2018財年年收入低於新加坡幣1億元的中小企業 (ii)符合條件的非盈利性組織。 稅務局通常會根據評稅年度2019納稅申報單來評估實體的收入。

以下的額外租金減免適用於以下符合條件的租戶:
一、 對於中小企業: 在2018財年的年收入不超過新加坡幣一億元,其從2020年4月至5月平均的收入比2019年同期下降至少35%;
二、 對於非營利性組織(NPOs): 與2019年4-5月相比,2020年4-5月的收入至少下降35%。

問:
業主需要豁免什麽?
答:
業主必須免除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在寬免期內的合同租金,不包括任何服務費。

問:
業主可否質疑承租人是否有資格獲得租金豁免?
答:
一般來說,在收到現金津貼通知書時,根據有關記錄,已確定承租人符合租金寬免的資格,業主亦可承租人在五個工作日內提供下列文件:

一、 截止2018財政年度的財務報告;或
二、 一份法定聲明,聲明承租人符合租金減免和額外租金減免標準(適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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