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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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減免框架涵蓋哪些類型的租金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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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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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減免分為兩類 : 由政府資助的租金減免和由業主資助的額外租金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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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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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減免框架涵蓋哪些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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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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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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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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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商業地產
(例如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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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住宅物業
(例如:工業、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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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租金減免(由政府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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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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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
(四月-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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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
(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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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額外租金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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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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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
(六月-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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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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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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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月
(四月-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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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
(四月-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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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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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金減免的框架下,租戶須具備哪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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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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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減免框架適用於以下以書面證明的租約: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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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3月25日之前簽訂或在2020年3月25日之前簽訂但自動或在行使合同續簽權時到期和續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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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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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4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有效,適用於符合條件的商業地產,及於2020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適用於其他非住宅物業(例如工業、寫字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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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減免將適用於(1)在2018財年年收入低於新加坡幣1億元的中小企業 (ii)符合條件的非盈利性組織。 稅務局通常會根據評稅年度2019納稅申報單來評估實體的收入。
以下的額外租金減免適用於以下符合條件的租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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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中小企業: 在2018財年的年收入不超過新加坡幣一億元,其從2020年4月至5月平均的收入比2019年同期下降至少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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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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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非營利性組織(NPOs): 與2019年4-5月相比,2020年4-5月的收入至少下降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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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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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需要豁免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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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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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必須免除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在寬免期內的合同租金,不包括任何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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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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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可否質疑承租人是否有資格獲得租金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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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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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在收到現金津貼通知書時,根據有關記錄,已確定承租人符合租金寬免的資格,業主亦可承租人在五個工作日內提供下列文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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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8財政年度的財務報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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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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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法定聲明,聲明承租人符合租金減免和額外租金減免標準(適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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