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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

問題

增值稅進項稅抵扣的相關問答

答案
問:
納稅人為非雇員 (如客戶、邀請講課專家等存在業務合作關係的人員) 支付的旅客運輸費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裡指的是與本單位建立了合法用工關係的雇員,所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費用允許抵扣其進項稅額。納稅人如果為非雇員支付的旅客運輸費用,不能納入抵扣範圍。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應用於生產經營所需,如屬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問:
我公司準備購買20張機票用於獎勵公司優秀員工團隊,請問購票支出對應的進項稅額,能否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答:
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納稅人購買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甲公司用於獎勵員工的20張機票,屬於集體福利項目,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問:
我公司因員工出差計畫取消,支付給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費,並取得了6%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我公司可以抵扣該筆進項稅額嗎?
答: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 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費, 屬於現代服務業的徵稅範圍, 應按照6%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你公司因公務支付的退票費,屬於可抵扣的進項稅範圍,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問:
我公司由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時, 尚有未抵扣完的留抵稅額, 請問如何處理?
答: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第四條規定,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問: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有哪些種類?
答: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有: 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注明旅客身份資訊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問:
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 可以補計提嗎?如果可以, 請問補提時是逐月調整申報表,還是一次性在當期計提?
答: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可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當期一併計提。為簡化核算,納稅人應在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當期一次性將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一併計提,不再調整以前的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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