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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美國

問題

員工福利在美國需要繳稅嗎

答案
雇主可以為員工提供員工福利;常見的員工福利包括健康保險,退休計畫和停車卡等。儘管大多數員工福利是免稅的,無需包含在員工應稅收入中,但是某些員工福利必須包括在員工的應納稅收入中,並在員工的工資表W-2中進行報告。本文將討論一些常見的員工福利,以供您參考。

一、
退休計畫

若雇主以員工的名義向員工的合格退休計畫支付款項,在雇主支付當年,員工無需將該筆款項納為收入。但是,當員工從退休計畫獲得分配時,您收到的金額需要納入收入並繳納稅款。

二、 意外和健康福利

如果雇主為雇員(包括雇員的配偶和被撫養人)支付意外或健康保險計畫的費用,則該筆款項不應作為員工收入,並且無需扣繳社會保障、醫療保險和 FUTA 稅或聯邦所得稅。

三、 團體定期人壽保險

最多 50,000 美元的人壽保險可作為非應稅福利提供給員工。超過 50,000 美元的保單的保險費用需作為應納稅福利。如果雇主提供的保險金額超過 50,000 美元,超出部分需要計入您的收入,並報告為您應納稅工資表W-2 表格的一部分。

四、 雇主提供的伙食和住宿

如果為雇主在營業場所,為了雇主的方便/利益向員工提供食宿福利,則員工無需對此繳稅。

五、 通勤福利

合格的通勤福利包括交通通行票、有償停車以及往返於員工住宅和工作場所之間乘坐通勤公路車輛。請注意,由於TCJA的原因,雇主不再可以在稅表中抵扣這筆福利費用,但該筆福利對員工仍是免稅的。在2019年,員工每月停車和交通福利的限額為265美元。若員工使用公司的汽車用於通勤或其他個人用途,則應作為該員工的應稅福利。

六、 娛樂福利

提供給雇員的娛樂性福利是應課稅的員工福利,應計入應稅收入。娛樂福利包括音樂會活動門票,體育活動門票,俱樂部會員資格和其他娛樂福利。

七、 小型福利

小型福利是雇主提供給雇員的價值很小的服務和財產,以至於對其進行會計核算是不合理的或在行政上不可行的。需注意的是,現金和現金等價物員工福利(例如,禮券、禮品卡以及使用信用卡等),無論多少,都不能作為小型福利免稅。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一個例外是,如果由於臨時工作而向員工偶爾提供餐費和當地交通費,則該筆費用可以記為小型福利,無需繳稅。

八、 雇主提供的手機

雇主提供的手機的商業使用價值(主要出於非補償性商業原因而提供)可從雇員的收入中扣除,作為工作條件的附帶福利。雇主提供的手機的個人使用(主要出於非補償性的商業原因)可以從雇員的收入中扣除,作為最低限度的附帶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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