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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外國人辦理在台灣工作簽證常見問題(4)

答案
問:
外國人如何申請統一證號?
答:
一、
已入境臺灣者:
1)
申請表一份
2)
護照正本、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二、
未入境臺灣者:
1)
申請表一份
2)
經臺灣駐外館(處)驗證之申請目的授權書正本。(授權書申請目的須指出為「申請統一證號配賦」之用)
3)
護照影本一份。(須經臺灣駐外館(處)驗證)

問:
外國人免簽入境臺灣,可否辦理延期?
答:
外國人持效期60天以上,且未註記不得延期簽證入臺灣者,得申請延期。外國人以免簽入境,不符上述規定,不得辦理延期。

問:
大陸配偶在團聚中與臺灣配偶離婚,是否可拿到依親居留證?
答:
大陸配偶在團聚中與臺灣配偶離婚,是不能拿到依親居留證,與配偶離婚10日內就應離境。

問:
在臺自由行期間,如果不小心遺失入臺證該怎麼辦?
答:
一、
聯絡代辦證件之大陸組團社,請組團社告知臺灣旅行社的聯絡方式。
二、
聯絡臺灣旅行社,請他們在移民署中港澳線上系統申請「遺失補發」,即可取得新證(費用新臺幣300元)。
三、 如於機場或港口將出境時,始發現入臺證遺失,可洽詢各機場港口移民署的服務櫃檯協助補發(費用新臺幣300元)。

問:
中國大陸籍人士來臺自由行可以住親友家嗎?
答:
旅客可以透過旅行社代訂飯店及安排行程,也可以住宿臺灣親友家,但為保障旅遊安全仍請於行程表填寫親友家之住址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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