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相關問答
問: |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票面和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相比有哪些主要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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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進一步簡化發票票面樣式,採用電子簽名代替原發票專用章,將「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次名稱簡化為「項目名稱」,取消了原「銷售方:(章)」欄次,使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開具更加簡便。 |
問: | 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可以開具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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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既可以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也可以開具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紙質專票」)。受票方索取紙質專票的,開票方應當開具紙質專票。 |
問: | 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領取稅務UKey後,可以開具哪些種類的發票? |
答: |
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領取稅務UKey並核定對應票種後,可以開具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紙質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紙質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
問: | 股权转让的原值如何确定?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後,需要追回已開具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嗎? |
答: |
相較於紅字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開具流程,納稅人在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時,無需追回已經開具的藍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具有簡便易行好操作的優點。 |
問: | 納稅人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後,怎樣將發票交付給購貨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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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方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發送二維碼等方式,遠程交付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給受票方。 |
問: | 企業收到一張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自行打印後,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紙質打印件上沒有加蓋銷售方的發票專用章,是否可以作為報銷入賬歸檔的依據? |
答: |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採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一致。納稅人以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紙質打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依據的,無需要求銷售方在紙質打印件上加蓋發票專用章,但應當同時保存打印該紙質件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
問: | 受票方丟失已開具的電子專票後應當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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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票方如丟失或損毀已開具的電子專票,可以根據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開具金額(不含稅)等信息,在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台查驗通過後,下載電子專票。如不掌握相關信息,也可以向開票方重新索取原電子專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