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貨物機動車運送業
根據《道路運送法》(日文為「道路運送法」)第2條,道路運送業(日文為「道路運送事業」)包括貨物機動車運送業、貨物機動車運送業及機動車道業。其中,貨物機動車運送業(日文為「貨物自動車運送事業」)指使用機動車提供有償運輸服務之業務。
- 貨物機動車運送業的分類
《貨物機動車運送事業法》(日文為「貨物自動車運送事業法」)第2條規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主要分為:
分類
具體定義
一般貨物機動車運送業
應他人需要,使用機動車(三輪以上的輕機動車及二輪機動車除外)為他人有償運送貨物,且不屬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之業務
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
應特定人士需要,使用機動車為他人有償運送貨物之業務
貨物輕機動車運送業
應他人需要,使用機動車(僅限三輪以上的輕機動車及二輪機動車)為他人有償運送貨物之業務
由於一般貨物機動車運送業與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的許可基準、申請人要求、申請資料大致相同,僅在服務對象略有差異,因此,投資者們更傾向從事一般貨物機動車運送業而並非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因為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只能向特定單一貨主提供運輸服務。
本指引不涉及貨物輕機動車運送業、及一般貨物機動車運送業中的特例。特例包括特別集中貨物運送(日文為「特別積み合わせ貨物運送」)及貨物機動車利用運送(即貨物運輸服務的二次委託)。
根據《貨物機動車運送事業法》第3條,擬經營一般貨物機動車運送業及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之人士,應取得國土交通大臣的許可。受理許可申請後,地方運輸局將審查下列事項是否符合許可基準(包括但不限於)。
- 運輸需求者(僅限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
- 營業場所
- 業務用機動車(車輛數、使用權及構造等)
- 機動車庫
- 休息睡眠設施
- 管理體制
- 資金計劃
- 法令遵守
- 損害賠償能力
相關許可基準的具體要求,請查閱本所編制的《一般貨物機動車運送業許可基準》及《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許可基準》。
根據《貨物機動車運送事業法》第5條,以下各項情況之一時,國土交通大臣不得同意貨物機動車運送業許可之申請(包括但不限於):四、 申請資料
- 申請人被處以1年以上徒刑或監禁的,該刑執行期結束起未逾5年;
- 申請人此前持有一般貨物機動車運送業或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之許可被吊銷的,被吊銷之日起未逾5年;
- 申請人為法人時,其所有人、實際控制人,或對申請法人的經營業務擁有重要影響力之人士等此前持有一般貨物機動車運送業或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之許可被吊銷的,被吊銷之日起未逾5年;
- 申請人此前持有的一般貨物機動車運送業或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之許可,因收到行政手續法所規定之通知而在指定期間內提交停業備案導致被吊銷的,備案提交之日起未逾5年;
- 申請人此前持有的一般貨物機動車運送業或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之許可,因經國土交通大臣的檢查或質詢而在指定期間內提交停業備案導致被吊銷的,備案提交之日起未逾5年;
- 上述第4項所述原因導致一般貨物機動車運送業或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之許可被吊銷的法人,在接到相關通知前後60天之內,由申請人擔任其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清算人等的,在備案提交之日起未逾5年;
- 申請人為不具備與成年人相同行為能力之未成年人時,其法定代理人符合除第3項外上述各項;
- 申請人為法人時,其法人董事符合除第3項外上述各項。
申請貨物機動車運送業許可時,申請人應提供下列資料或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五、 申請流程
- 一般貨物機動車運送業許可申請書或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許可申請書;
- 運行事業計劃書;
- 業務用機動車的運行管理體制相關資料;
- 說明如何籌備開業所需資金的資料;
- 關於營業場所、休息睡眠設施及機動車庫符合都市計劃法、農地法、建築基準法的宣誓書;
- 證明擁有營業場所、休息睡眠設施及機動車庫使用權的資料,如不動產登記部副本或租賃合同;
- 車庫前方道路的寬度證明文件(如車庫前方道路為國道時無需提供)
- 證明擁有業務用機動車使用權的資料,如買賣合同書、交貨承諾書、機動車租賃合同副本、機動車檢查證副本;
- 申請人符合申請要求之宣誓書;
- (如申請人為個人)銀行賬戶餘額證明書、戶籍抄本、履曆書;
- (如申請人為法人)章程、登記簿副本、最近事業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及法人董事、監事等或社員的履曆書;
- 其它運輸局要求的資料。
簡要而言,一般或特定貨物機動車運送業許可的申請流程如下所示:六、 許可取得後事項
- 申請人確認貨物機動車運送業的許可基準,收集、準備申請書和其它申請資料;
- 準備申請書和其它申請資料後,提交予營業場所所轄之地方運輸局;
- 地方運輸局審查申請資料,一般審查時間約4~5個月;
- 地方運輸局受理後,申請人安排擬擔任運行管理者之人士參加由地方運輸局舉辦的法令考試;
- 如未通過考試,則可以補考1次,補考亦未通過的,許可申請將被拒絕;
- 如地方運輸局對申請資料的內容存在疑問,則要求申請人提供額外的資料;
- 申請人向地方運輸局提交資料(如有);
- 申請人為有義務參加社會保險、勞動者災害保險、僱傭保險的僱員購買保險,並起草關於加班、調休相關的協定書;
- 地方運輸局批准許可申請後,簽發許可通知書;
- 申請人憑許可通知書前往地方運輸局領取貨物機動車運送業許可;
- 許可取得後的1個月內,申請人繳納登錄免許稅。
申請人在取得貨物機動車運送業許可、繳納登錄免許稅後,仍應辦理以下事項:
- 在業務用機動車上張貼自己公司或事務所的名稱,並在營業場所內放置寫有自己公司名稱的招牌;
- 正式委任運行管理者及整備管理者;
- 提交包括《運行管理者選任備案書》、《整備管理者選任備案書》、社會保險和勞動保險的參保證明、關於加班和調休相關的協定書、駕駛員的駕駛證及上述資料的副本的「運輸開始前確認」文件一式予地方運輸局;
- (「運輸開始前確認」文件一式由地方運輸局受理後)辦理業務用機動車的綠牌(日文為「緑ナンバー」)更換;
- 為更換綠牌後業務用機動車購買相關車輛保險;
- 提交《運費設定備案書》及《運輸開始備案書》予地方運輸局。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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