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資料庫  日本  日本投資  日本企業員工入職時的應辦事項 

資料庫

分享

日本企業員工入職時的應辦事項

日本企業員工入職時的應辦事項

日本企業在僱用員工時應辦理各類事項,其中包括保障員工權益的社會保險手續、僱用保險手續,亦包括勞動基準法規定的編制及提交各類文件的義務。

迅速準備及辦理各類入職手續可以讓入職員工儘快加入企業,準確把握各類手續的正確進行不僅是遵紀守法的一環,也是增加企業社會信用的重要方法,也是向員工提供一個安心的工作環境的第一步。

本指引中,啟源將參照日本的勞動基準法,簡要介紹企業在僱用新員工時應辦理的各項手續,提供給啟源的現有客戶及潛在客戶作參考。另外,本所可提供日本社會保險加入及工資計算之服務,如有需要,可進一步聯繫本所專業顧問。

一、  入職前的工作

日本企業決定錄用新員工後,最先應準備新員工的入職資料,入職資料包括企業給予員工的文件以及員工提供給企業的文件。

  1. 錄用通知書

    錄用通知書(日文「採用通知書」)是企業向員工表示同意錄用的通知書,主要記載有同意錄用的字樣、入職日期、需要員工提供的文件清單等內容,並附有入職同意書、誓約書。員工如同意入職,通常會在入職同意書、誓約書上蓋章簽字,並送回企業。

    交付錄取通知書予員工的做法並非企業方的法律義務。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日本《勞動合同法》(日文「労働契約法」)第16條,錄用通知書一經發送,如企業方事後單方面取消此次錄用,則屬於違法行為。

  2. 僱用合同書及勞動條件通知書

    僱用合同書(日文「僱用契約書」)及勞動條件通知書的目的均是明確規定員工的勞動條件。勞動條件通知書是企業將規定的勞動條件正式通知員工的文件;僱用合同書是企業及員工雙方針對勞動條件表示同意的證明文件。

    僱用合同書上通常記載合同期間、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休息日及節假日、工資及獎金、離職事項等內容,且需要企業及員工雙方的蓋章簽字。

  3. 員工應提供的文件

    員工應根據工作需要及自身情況準備相應的文件,並在辦理入職時提供予企業。一般而言,企業會提前告知員工應準備的文件,員工應盡力配合。除交換予企業的入職同意書、僱用合同書之外,下表的文件大部分情況下會被要求提供(下表括號內為日文原文):

    文件名稱

    說明

    僱用保險參保人員證

    (僱用保険被保険者証)

    證明員工參加僱用保險的證明書,用於辦理僱用保險參保手續。由員工最初就職的企業辦理,員工離職後會歸還予員工。初次參加工作的員工無需提供。

    源泉徵收票

    (源泉徴収票)

    用於辦理員工入職後源泉所得稅的年末調整,如員工已完成當年度的年末調整或初次參加工作,則無需提供。

    年金賬本

    (年金手賬)

    用於辦理年金保險的參保手續。

    工資所得者的撫養扣除等(變動)申報書

    (給與所得者の扶養控除等(異動)申告書)

    用於確認員工是否存在撫養人。

    健康保險被撫養人(變動)備案

    (健康保険被扶養者(異動)屆)

    用於確認員工是否有配偶、兒女。

    My Number

    (マイナンバー)

    用於辦理社會保險及僱用保險的參保手續。

    工資賬戶備案書

    (給與振込先屆出書)

    用於申報員工接收工資的銀行賬戶。

    各類補貼支付備案書

    (各種手當支給屆出書)

    如企業規定員工享有住房補貼、交通補貼等。

    體檢報告

    (健康診斷書)

    入職後3個月內體驗結果證明文件。


二、 「法定三賬簿」

員工入職後,企業負有編制勞動者名冊、出勤簿、工資底賬以反應該員工情況的法定義務。在日本,勞動者名冊、出勤簿、工資總賬被統稱為法定三賬簿。

  1. 勞動者名冊

    勞動者名冊(日文「労働者名簿」)用於記錄每位入職員工(全日制勞動者除外)的信息,包括性別、地址、業務種類、入職日期、離職日期及離職理由(如適用)、死亡日期及死亡原因(如適用)。企業應保存勞動者名冊至少3年。

  2. 出勤簿

    出勤簿是記錄每位員工出勤情況的法定記錄冊,主要記錄每位員工的出勤日期、工作天數、每日工作時長、加班日期、加班時長等。企業應保存出勤簿至少3年。

  3. 工資總賬

    工資總賬(日文「賃金台帳」)是記錄所有員工的工資信息,不論員工是否是正式員工、兼職員工、全日制員工、派遣員工等。

三、  社會保險手續

員工入職後,企業應在員工取得資格(被僱用)之日起5天之內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社會保險廣義上指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介護保險、僱用保險、工傷保險(日文「労災保険」),但在員工入職的情況下多數僅針對社會保險的狹義定義,即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及介護保險。介護保險因為參保年齡要求較高(40歲~65歲),通常不適用於新入職的員工,所以主要是健康保險及厚生年金保險。

社會保險手續具體指收集員工的資料,填寫《健康保險/厚生年金參保人員資格取得備案》(日文「健康保険・厚生年金被保険者資格取得屆」),並提交至管轄適用辦公室的年金事務所。如員工存在撫養其家屬或配偶的事實,企業應提交《健康保險被撫養人(變動)備案》或《國民年金第3號參保人員備案》(日文「國民年金第3號被保険者屆」)。

四、  僱用保險手續

員工入職後,企業應在員工入職之日所屬月份的次月10日前,辦理僱用保險手續。

僱用保險手續具體指收集員工的資料,填寫《僱用保險參保人員資格取得備案》(日文「僱用保険被保険者資格取得屆」),並與法定三帳篷一齊提交至所轄的公共職業安定所。如員工並非初次參加工作,則應要求員工提供已有的《僱用保險參保人員證》。

五、  所得稅手續

對於初次參加工作的入職員工,企業應向員工交付錄用通知書時,告知員工準備《工資所得者的撫養扣除等(變動)申報書》。如員工非初次參加工作,則需要額外提供工資所得等的源泉徵收票。企業在取得入職員工提供的《工資所得者的撫養扣除等(變動)申報書》或源泉徵收票(如適用)後,應根據該申報書編制《源泉徵收簿》(日文「源泉徴収簿」)。

所得稅應在員工入職之日所屬月份的次月10日前辦理完成,受理政府部門為各地稅務署。

六、  住民稅手續

住民稅針對前一年的所得徵稅,有2種不同的徵收方式,第1種方式是企業從員工的工資中代扣代繳住民稅,此方式被稱為「特別徵收」;第2種方式是由員工個人直接繳納住民稅,此方式被稱為「普通徵收」。

如入職員工前一年沒有所得(如今年初次參加工作時),則企業無需為該員工辦理住民稅手續。對於有前一年所得的員工,企業應根據該員工之前的住民稅徵收方式,提交相應的文件辦理住民稅手續,具體如下:

  1. 如員工之前使用普通徵收方式,希望入職後改用特別徵收方式,則企業應提交住民稅的繳納書及《切換特別徵收申請書》(日文「特別徴収への切替申請書」)。
  2. 如員工之前使用特別徵收方式,希望入職後繼續使用特別徵收方式,則企業應提交《關於特別徵收的工資所得者變動備案書》(日文「特別徴収にかかる給與所得者異動屆出書」)。
  3. 如員工之前使用特別徵收方式,希望入職後改用普通徵收方式,則企業應提交《特別徵收切換至普通徵收的申請書及理由書》(日文「特別徴収から普通徴収への切替申請書兼理由書」)。

上述申請文件名稱僅作參考,日本各自治體政府要求的申請文件及提交期限略有差異,詳情請諮詢相應的自治體政府機關窗口或專業人士。

啓源集團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為客戶提供中國公司的籌建、註冊及各類許可證/牌照的申請及後續維護、稅務籌劃及審計服務,有關詳情請諮詢我們的專業顧問。

參考資料:

1.   日本企業的法定加班津貼

2.   日本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免責聲明
本文所及之內容和觀點僅為一般資訊分享,不構成對任何人的任何專業建議,啓源不對因信賴本文所及之內容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或協助,煩請您瀏覽本所的官方網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透過下列方式與本所聯絡:
電郵: info@kaizencpa.com
電話: +852 2341 1444
手提電話:+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我們的辦事處香港 - 深圳 - 上海 - 北京 - 新加坡 - 台北 - 紐約 - 倫敦 - 東京 - 吉隆坡

語言選擇

English

日本語

简体中文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