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中國深圳企業2020年2月基本電費的規定
深圳供電局2月21日發出《關於落實財政資金代繳2020年2月深圳工商企業基本電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符合條件的深圳工商企業可以申請免除2月份的基本電費。基本電費是指按客戶用電容量計算的電費,一般適用於大工業客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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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基本電費的對象需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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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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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供電局用電客戶,即在我市行政區域(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不含前海、蛇口地區)內用電,並直接向深圳供電局繳交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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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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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兩部制電價(即電費由基本電費和電量電費兩部分組成)的工商企業用電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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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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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名稱須與深圳供電局開具的電費發票名稱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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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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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基本電費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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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用電時間為2020年2月1日零時至2月29日24時抄表出賬的基本電費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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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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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基本電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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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電費部分由深圳財政代繳,並在下個抄表周期出賬時直接進行該部分電費抵扣,客戶無需繳納該部分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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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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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和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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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20年2月22日至2月29日期間,透過“南方電網95598”微信服務號進行信息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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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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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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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要求正確登記並上傳營業執照信息,同時請企業登記的聯系人保持電話暢通,以便供電局後續溝通聯系。如有疑問,可以撥打供電服務熱線95598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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