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組織的非相關營業收入相關稅務解析
非營利組織的日常運作通常是出於慈善或非營利目的,他們收到的大部分收入根據國稅局規定也是免稅的。但是,當免稅非營利組織通過開展與其免稅目的無關的活動(例如,具有商業性質的活動,如商品銷售)來獲取收入,並且該活動為“定期開展”時,根據美國國稅局的“非相關營業收入稅”的規定,該活動收入可能需要繳稅。
通常來說,若非營利組織的非相關營業收入達到1000美元或以上時,該非營利組織必須提交990-T表格。990-T表格要求非營利豁免組織披露非相關貿易或業務收入,及與非相關營業活動直接相關的扣除額。若非營利豁免組織有多種非相關貿易或業務產生收入,那麽需要根據業務種類為每個業務附加單獨的表格,以披露必要的信息。若提交990-T表格的非營利組織的預計稅額為500美元或更多,那麽需要分期支付預計稅額。
對於大多數非營利豁免組織,990-T表格的截止日期是該免稅組織稅務年底結束後第5個月的第15天。截止日期存在例外情況,比如,第401(a)節中定義下的雇員信托的截止日期是該稅務年度結束後第4個月的第15天。申報者可以使用表格8868來請求自動延長提交990-T表格的時間。
敬請留意,如果您的非營利組織沒有按時提交所要求的990-T表格或沒有按時繳稅,那麽可能會被要求支付利息和罰款。通常,您的非營利組織無需在990-T表格中體現利息和罰款的數額,因為國稅局之後會計算出應付金額,並寄賬單予您,用以之後的付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