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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走出去”稅收指引問與答-02

答案
近幾年來,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步伐明顯加快。為了更好地降低企業稅收風險,我們來了解下由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走出去”稅收指引》(2019年修訂版)

問:
以貨物為出資形式的境外投資的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適用主體是什麽?
答: 適用主體為以出口相關貨物作為境外投資的企業。

問:
境外投資的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適用條件有哪些?
答:
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 稅務登記、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一、 自營或委托出口貨物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以及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二、 委托出口貨物的生產企業出口境外投資相關貨物可按規定適用出口退(免)稅政策。

問:
我公司是一家生產企業 , 打算以自產貨物出資的形式與其他外國投資者一起在境外設立一家公司,我們出口的貨物可以享受增值稅免抵退稅政策嗎?
答:
可以享受。

問:
我公司現有一批貨物出口用於境外投資 , 請問在辦理出口退免(稅)時 , 除了提交正常的單證之外,還需要提供什麽資料嗎?
答:
用於境外投資的出口貨物, 在辦理出口退(免)稅時, 除了提交正常的單證之外, 還應提供商務部及其授權單位批準其在境外投資的文件副本。

問:
我公司現有一批使用過的生產設備用於境外投資  , 該設備進項稅額未計算抵扣 , 請問可以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嗎?
答:
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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