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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

問題

關於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計算的常見問題

答案
問:
什麽是勞務報酬,怎樣區分勞務報酬和工資薪金?
答: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第八條第四款規定:“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屬於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後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問:
勞務報酬所得如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適用稅率?
答:
居民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根據《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第六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三級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

非居民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根據2018年12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幹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6號)第二條明確:非居民個人的勞務報酬所得,以每次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適用綜合所得稅月度7級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

問:
居民個人取得不同項目的勞務報酬所得如何征稅?
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幹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九條規定:”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所述的‘同一項目’,是指勞務報酬所得列舉具體勞務項目中的某一單項,個人兼有不同的勞務報酬所得,應當分別減除費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
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如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並預扣預繳稅款。

問: 納稅人是否需要就勞務報酬進行年度匯算清繳?
答:
依據稅法,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四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匯算納入其範圍的這四項所得。因此,居民個人應在年度終了後,就勞務報酬進行匯算清繳。非居民個人則不需要進行年度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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