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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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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簽證 & 人力資源 - 中國

問題

中國的員工試用期規定

答案
問:
中國的員工試用期可以約定多長時間?
答:
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問:
在試用期內雇主可以單方面無理由地解雇員工嗎?
答:
不可以。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試用期內,雇主對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可以單方面解雇,但雇主必須證明該名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

問:
在試用期內員工可以單方面無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嗎?
答:
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試用期內,員工只需提前三日通知雇主,便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給出任何原因或理由。

問:
哪些情況下不可以約定試用期?
答:
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下情形不得設置試用期:

  • 聘用兼職員工。

  • 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問: 試用期可以單獨約定嗎?
答:
不可以。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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