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一般就業政策的工作簽證
問: |
工作簽證申請程序需時多久? |
答: |
在遞交所有工作簽證所需文件到香港入境事務處後,其處理時間一般須時大約四至六星期。視乎申請人、僱主公司的背景及已遞交的文件,個案的處理時間會有所不同。 |
問: |
我首次工作簽證的逗留期限為多長? |
答: |
獲發簽證的逗留期限一般依據工作時期及護照到期日而定,首次工作簽證的有效期將不多於兩年。 |
問: |
獲發工作簽證後,申請人是否可以在香港自由工作? |
答: |
不可以。申請人只可在為其申請工作簽證時的僱主工作。更改僱主及開始新工作前,申請人必須辦理延長逗留期限。如獲批前已為其他公司工作,即屬違法。 |
問: |
除現有僱主外,工作簽證的持有人可以兼職工作嗎? |
答: |
同上。申請人在開始新工作前必須獲得入境事務處的同意。 |
問: |
申請人如果在香港獲得一個兼職職位,他可以申請工作簽證來港工作嗎? |
答: |
不可以。所有香港工作簽證的申請人都必須得到本地公司聘請為全職員工並為其申請工作簽證。 |
問: |
一般就業政策申請簽證有哪些國籍限制? |
答: |
一般就業政策不適用於內地的中國居民、阿富汗、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和越南的國民申請。內地的中國居民可依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工作簽證。 |
問: |
根據一般就業政策,獲發簽證後我可以申請家人一同來香港嗎? |
答: |
你可以於申請一般就業政策時或於工作簽証獲取批准後,申請攜同其18歲以下未婚的受養子女及/或配偶來港。你(申請人)將成為隨同的受養人的保證人。而受養人的逗留期限一般會與你(保證人)的逗留期限掛鈎。 |
問: |
在獲發受養人簽證後,其受養子女可否在香港本地學校就讀? |
答: |
可以,在獲發受養人簽證後,其受養子女毋須取得事前批准便可以在香港求學。 |
問: |
在獲發受養人簽證後,其配偶可否在香港就業? |
答: |
可以,在獲發受養人簽證後,其配偶不被禁止在香港工作,除保證人只以就讀身份來港的人士外。 若果其配偶目前以其他簽證逗留香港並禁止其就業,他/她必須在香港受僱之前申請取消該逗留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