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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新加坡

問題

研究與開發(研發)稅收待遇

答案
新加坡給予稅收減免,以鼓勵研究與開發。

問:
誰可以申請研發稅收優惠?
答: 一般而言,只有作為研發活動的受益者的納稅人,才可申請在有關的研發支出中扣除研發費用。
研發活動的受益者是:
一、 承擔開展研發活動的財務負擔;和
二、 有效地擁有並能夠在商業上開發研發活動的專有技術、知識產權或其他成果。
從事提供研發服務的行業或業務的納稅人一般不能申請研發稅收優惠,除非該研發是自行進行的,從而成為研發活動的受益者。

問:
如何確定一個項目是否有資格獲得研發稅收優惠?
答:
三個要求如下:
首先這個項目的目標是必須是
一、 獲取新知識;
二、 創建新產品或新工藝;或
三、 改進現有產品或流程;
該研發必須涉及新穎性或技術風險;和
該研發包括一個科學或技術領域的系統的、調查的和實驗的(“SIE”)研究。

問:
什麽是不合格的研發活動?
答:
如果某項活動屬於下列活動列表,則該活動不符合研發資格。
一、
材料、設備或產品的質量控制或例行檢驗
二、 研究社會科學或人文學科
三、 常規數據采集
四、 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五、 市場調研或銷售促進
六、 對材料、設備、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的日常修改或變更
七、 對材料、設備、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進行外觀修改或風格上的改變

問:
符合條件的研發活動的稅收減免是什麽?
答:
符合條件的研發支出的稅收減免是受所得稅法案第15條禁止的某些類別費用的特定限制規則限制的。
一般而言,給予的研發利益取決於進行研發工作的地點,以及該研發是否與納稅人現有的貿易有關。研發工作可以全部在新加坡或在新加坡以外進行,或者部分在新加坡,部分在新加坡以外進行。
除100%的正常稅收減免外,在新加坡進行的符合條件的研發項目支出(即員工成本和消耗品)還可獲得150%的額外稅收減免。

問:
不符合資格的研發活動可獲得什麽稅收減免?
答:
如果一個項目不符合的研發要求,相關費用仍然可以使用正常的稅收抵扣,這取決於所得稅法第14和15條的稅收抵扣規則。這意味著,這些費用必須是完全發生在收入產生過程中的收入性支出,才有資格獲得減稅。稅收減免將是費用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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