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研發費用稅前扣除熱點問題
問: |
今年最新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有調整,請問具體是如何規定的? |
答: |
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7號)規定,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
問: |
房產企業,是否可以適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
答: |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等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
問: |
核定征收企業,可以享受最新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嗎? |
答: |
按照財稅〔2015〕119號規定,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應為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並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作為核定征收企業,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不能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
問: |
一家科技服務業企業,2023年發生了1000萬元研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可在稅前扣除多少? |
答: |
《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7號)明確,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該公司2023年發生研發費用1000萬元,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可在稅前據實扣除1000萬元的基礎上,在稅前按100%比例加計扣除,合計在稅前扣除2000萬元。 |
問: |
事業單位也可以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嗎? |
答: |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的規定,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的規定,“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包括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事業單位屬於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因此其開展研發活動發生的研究開發費,可以按相關規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