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外國人來華工作簽證延期和變更的相關問答
問: |
我在北京更換了工作單位,工作簽證需要更換嗎? |
答: |
首先需要註銷現有的工作許可,然後由新單位為您重新申請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當新的工作許可獲得審批之後,再申請居留許可的變更。 |
問: |
我們單位的公司名稱變更了,對我的工作簽證有影響嗎? |
答: |
有影響,應由單位向工作許可的相關受理機關申請單位名稱的變更, 一般情況下,當單位變更完成後,工作許可證的資訊將隨之更新。 居留許可的變更,雖然是屬於外國人簽證的事項,也可由單位代外籍員工向出入境管理機關申請變更公司名稱。 |
問: |
我的工作簽證還有3個月到期,我現在可以辦理延期嗎? |
答: |
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證的延期,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之前提交延期申請,提前辦理延期最多也只能提前90日。 |
問: |
工作簽證需要延期,但是護照號碼變了,可以同時辦理嗎? |
答: |
可以。對於工作許可證來說,延期和護照號碼變更雖然可以同時辦理,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規定,提交申請的時間是不同的,延期業務為原工作許可證到期前90日至屆滿30日前向審批機構提出申請,護照號碼的變更,是自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向許可決定機構提出申請,兩個時間上的規定,以緊急程度來看,還是以護照號碼變更的10 個工作日內,向決定機構同時申請延期和變更。 對於居留許可來說,則有所不同。根據規定,護照號碼的變更,應在變更之日起10日內向出入境申請轉移居留許可。而辦理延期,需要提供工作許可證的延期證明,那麼居留許可的延期,則只能單獨再向出入境管理機關提交申請。 提交申請的時限,有些情況要求以工作日為標準,有些則以自然日為標準,所以在提交申請的時候,需要注意這個問題。 |
問: |
工作簽證最長可以延期多久? |
答: |
工作許可證可給予最長期限達 5 年的許可,所以延期時,還是取決於最初申請工作許可時的期限。居留許可有效期取決於工作許可證有效期,有效期最長期限為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