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常見問題  會計  中國  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相關問答 

常見問題

分享

會計 - 中國

問題

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相關問答

答案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制發了《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以下為相關問題的解答。


《公告》優化了哪些納稅人的預扣預繳方法?
答: 《公告》主要優化了兩類納稅人的預扣預繳方法:
一、
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單位扣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
二、 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如保險行銷員和證券經紀人。

問:
上述第一類納稅人需滿足什麼條件?
答:
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一、
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二、 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
三、 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雇並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問:
上述第二類納稅人需滿足什麼條件?
答:
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一、
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取酬且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申報了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
二、 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勞務報酬(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
三、 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取得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稅款的勞務報酬所得。

問:
優化後的預扣預繳方法是什麼?
答:
對符合《公告》規定的納稅人, 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納稅年度個人所得稅時, 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不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問:
《公告》實施時間是什麼?
答:
《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問:
A公司员工小张2020年1-12月在A公司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 A公司为其办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A公司预计1月给其发放10000元工资,2-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请问A公司如何为小张预扣预缴2021年个税? A公司員工小張2020年1-12月在A公司取得工資薪金50000元, A公司為其辦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2021年,A公司預計1月給其發放10000元工資,2-12月每月發放4000元工資。請問A公司如何為小張預扣預繳2021年個稅?
答:
在不考慮“三險一金”等各項扣除情況下, 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 小張1月需預繳個稅(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無需預繳個稅。全年算帳,因其年收入不足6萬元,故通過匯算清繳可退稅150元。
採用本公告規定的新預扣預繳方法後,小張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計減除費用6萬元而無需預繳稅款,年度終了也就不用辦理匯算清繳。

問:
B公司員工小周,2020年1-12月在B公司取得工資薪金50000元,公司為其辦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2021年,B公司每月給其發放工資8000元、個人按國家標準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請問B公司如何為小周預扣預繳2021年個稅?
答:
B公司有兩種方法為小周進行預扣預繳個稅:

方法一:採用本公告規定的新預扣預繳方法後,1-7月份,小周因其累計收入(8000×7個月=56000元)不足6萬元而無需繳稅;從8月份起,小張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每月需要預扣預繳的稅款計算如下:
8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8-2000×8-60000)×3%-0=0元
9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9-2000×9-60000)×3%-0=0元
10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10-2000×10-60000)×3%-0=0元
11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11-2000×11-60000)×3%-0=180元
12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12-2000×12-60000)×3%-180=180元

方法二:扣繳義務人B公司與納稅人可在當年1月份稅款扣繳申報前經雙方確認後,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計算並預繳個人所得稅,即每月扣繳個稅30元。

語言選擇

English

日本語

简体中文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