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人所得稅的相關問答(一)
問: |
法律援助人員取得法律援助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
答: |
根據《關於法律援助補貼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5號)規定:“一、對法律援助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規定獲得的法律援助補貼,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
問: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法律援助補貼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5號)公告自什麽時候施行? |
答: |
2022年1月1日。 |
問: |
個人在圖書、報刊上發表同一作品取得的稿酬所得如何計稅? |
答: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幹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後再付稿酬,均應合並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則可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第二款規定:“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並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為一次,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在其連載之後又出書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書後連載取得稿酬所得,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
問: |
個人轉讓股權時,稅務機關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情形有哪些? |
答: |
|
問: |
個人取得的彩票代銷業務所得,如何計征個人所得稅? |
答: |
按照“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