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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簽證 & 人力資源 - 中國

問題

關於持續完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不見面”審批(4.0版)

答案
2021年3月1日,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發佈了《關於持續完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不見面”審批(4.0版)大力吸引外國人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引進外國人才出臺了多項便利政策,具體有哪些問題值得關注呢?

問:
對外國科技人才加大了哪些引進力度?
答: 進一步放寬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的限制;
實行無犯罪記錄“告知+承諾”制;
允許在滬工作的外國科技人才兼職工作;
支持科研團隊外籍科研人員申辦《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

問:
如何辦理在滬工作的外國科技人才兼職工作?
答:
一、
對於在滬核發工作的外國科技人才如需在滬兼職工作,並由聘請單位統一上傳報備;
二、 報備前需事先征得原聘請單位同意並與原聘請單位及兼職單位簽訂書面三方協定,明確各自的權利與義務;
三、 窗口審核兼職表和三方協議原件。

問:
《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適用人群有何擴大?
答:
對於參與國家任務團隊中的外籍科研人員及理工農醫等重點學科應屆博士畢業生等青年外籍人才,經市科委(市外專局)認定後,按有關規定可直接辦理《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最長可申請10年有效期的外國人才簽證(R字)。

問:
對於外國高技能人才的引進條件有何放寬?
答:
對於達不到外國高端人才(A類)但符合以下條件的外國技能型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的限制,原則上年齡不超過70周歲,符合條件的,一次性給予2年以上的工作許可。

問:
滿足哪些條件可視為外國高技能人才?
答:
持國家通用國外職業資格證書;
本市急需緊缺的技能型人才;
持其他國際通用職業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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