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相關問答
問: |
原工作許可證過期後還能申請延期嗎? |
答: |
按照規定,申請人應當在《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有效期屆滿 90日內至30 日前提出延期申請。已過期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自動註銷,只能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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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原工作許可證已過期重新申請與首次申請有什麽區別? |
答: |
已獲得過《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的申請人再次申請時,符合相應條件可免於提交部分申請材料。 |
問: |
國籍變更需要申請變更工作許可嗎? |
答: |
申請人國籍變更的,應重新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
問: |
駐華代表機構的代表如何申請工作許可? |
答: |
駐華代表機構的代表申請工作許可可通過以下2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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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上述2種申請方式有什麽區別? |
答: |
區別主要在於中國駐申請人所屬國家大使館,對於簽發Z字簽證是否要求提供《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第2種申請方式可以省去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的審批時間,更快取得《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