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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

問題

中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常見問題

答案
自2021年9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以下簡稱城市維護建設稅法)開始施行。

問: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包括哪些?
答: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扣繳義務人為負有增值稅、消費稅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對進口貨物或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問: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率?
答: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問: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
答: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問: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應納稅額計算方式?
答: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計稅依據 x 具體使用稅率。

問: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答: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一致,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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