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取得香港稅務師或澳門核數師、會計師資格的港澳永久性居民,可以免試申請在廣東自貿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執業。
香港稅務師是指獲得由香港稅務學會發出「註冊稅務師」或「特許稅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執業登記的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接受香港稅務學會、澳門稅務學會行業自律管理;
3、取得香港稅務師或澳門核數師、會計師資格滿3年且連續3年從事涉稅專業服務;
4、最近3年未因執業行為不當受到所在地區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行業懲戒。
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已完成執業登記的港澳涉稅專業人士在內地從事涉稅專業服務,需加入在深圳註冊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從事專業稅務顧問、稅收策劃、涉稅鑑證、納稅情況審查業務,需加入在深圳註冊的稅務師事務所或在深圳發起設立稅務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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