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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會計 - 出口銷售業務簡介

中國會計
出口銷售業務簡介

一、  出口銷售業務的特點

1、  交易特點

出口銷售業務容易受國際局勢變化的影響,情況錯綜複雜且具有不穩定性。對外貿易的涉及面廣、中間環節多,一般會面臨匯率、信用和壞賬等方面的交易風險,且風險遠高於國內貿易。

出口銷售除了交易雙方外,還涉及與貨運和保險公司、銀行及商檢、海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

2、  客戶特點

境外客戶分佈範圍廣,部分客戶並非知名度高的大企業,因而難以全面評估客戶的情況。

3、  財務特點

出口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標準與國內業務不同,不同成交方式下的入賬時間、入賬金額以及收入確認所依據的文件資料亦有所區別。另外,匯率變化造成的匯兌損益也會對出口企業的利潤總額產生一定的影響。

4、  稅收特點

出口退稅是國際上通行的稅收準則,目的在於鼓勵本國產品出口,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增強產品競爭力。

中國根據出口企業的性質和出口貨物的不同,規定了不同的出口退稅方式和退稅率。

二、  結算方式

1、  電匯

電匯分為兩種,一種叫前TT, 即在賣方發貨前,買方須付清100%貨款。此種付款方式下賣方無須承擔任何風險;一種叫後TT, 買方先預付部分定金,待賣家發完貨後再付清餘款。

2、  托收

出口方開具以進口方為付款人的匯票,委託出口方銀行通過其在進口方的分行或代理行向進口方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包括DP(付款交單)、DA(承兌交單)。

3、  信用證

銀行根據進口方的請求開給出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責任的書面憑證。在信用證方式下,銀行授權出口方在符合信用證規定的條件下,以該行或其指定的銀行為付款人,開具不超過規定金額的匯票,並按規定隨附裝運單據,按期在指定地點收取貨款。

三、  常見成交方式

術語

交貨地點

風險轉移時點

出口報關責任/費用承擔

進口報關責任/費用承擔

適用運輸

方式

FOB

裝運港口

貨物裝船以後

賣方

買方

水上運輸

CIF

裝運港口

貨物裝船以後

賣方

買方

水上運輸

EXW

產地、所在地

買方處置貨物後

買方

買方

任何方式

DDP

進口國內

買方在指定地點收貨以後

賣方

賣方

任何方式

LDP

賣方指定倉庫

買方在指定地點收貨後。賣方責任大,主要用於紡織品出口

賣方

賣方

任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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