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商務部《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及《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報到登記制度》的規定,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在投資所在國家或地區完成註冊登記手續之日起30日內,中國境內企業應當要求其所投資的境外企業(機構)中方負責人或其指定代表當面或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及時向中國駐外經使(領)館經濟商務處(室)報到登記。
申請辦理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報到登記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
- 《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報到登記表》原件
- 《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或《企業境外機構證書》複印件
- 境外企業(機構)註冊證書複印件
- 境內企業及境外企業(機構)情況簡介
經濟商務處(室)收到報到登記材料後,填寫《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報到登記表》的回執聯並蓋章,交回提交申請的境外企業或機構。中國境內企業應及時將回執聯原件交回國內商務主管部門(例如,深圳市商務局)保存。
在境外企業(機構)完成報到登記後10日內,中國境內企業應通過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台報告境外企業(機構)報到登記情況,同時掃描上傳中國駐外經使(領)館經濟商務處(室)蓋章確認的回執聯。
已報到登記境外中資企業(機構)或人員等信息發生變化的,也應及時更新備案信息。
- 中國駐外使(領)館經濟商務處(室)
中國主要駐外使(領)館經濟商務處(室)的聯繫方式可以登錄以下網址查詢:
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gbdqzn/
- 中國香港報到登記機構
中國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經濟部
地址:香港特別行政區干諾道西160號
電話:(852)2831 4333
- 中國澳門報到登記機構
中國中央政府駐澳聯絡辦經濟部
地址:澳門特別行政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3號
電話:(853)2870 0222
- 中國台灣省報到登記單位
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台北辦事處
地址:台灣省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5號9樓
電話:(886)2-77137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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