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所有企業應當履行年報報送義務,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
未按時報送年報的企業,將依法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向社會公示。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依法履行年報及公示義務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將面臨政府部門的聯合懲戒,其法定代表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根據中國《公司法》的規定,一人有限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中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非一人有限公司,即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豁免審計。
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所有企業應於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完成上一納稅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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