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越南合法就業
除法律規定豁免辦理工作許可證的情形外,外籍人士要在越南境內合法就業需申請並持有有效的工作許可證。在取得工作許可證後,還需要再另行申請工作簽證或臨時居留卡以便合法在越南居留。持有臨時居留卡的外籍人士,在臨時居留卡的有效期內出入越南無需另外申請簽證。
正常情況下的標準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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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向勞動主管部門申請僱用外籍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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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作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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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作簽證或臨時居留卡。
目前,越南工作許可證的有效期限最長為2年。根據越南政府的最新規定(2021年2月15日生效的第152/2020/ND-CP號法令),工作許可證只可以申請延期一次,延期後的工作許可證有效期也不得超過2年。延期後的工作許可證到期後,如僱主打算繼續僱用該名外籍員工,須按照首次申請工作許可證的流程申請並取得一個新的工作許可證。但在2021年2月15日第152/2020/ND-CP號法令生效之前簽發的所有工作許可證到期後均不得辦理延期,如僱主有意繼續僱用,則必須申請一個新的工作許可證。
此外,根據第152/2020/ND-CP號法令的規定,在申請工作證許可時,外籍人士需具備與其所申請職位直接相關或匹配的學士或學士以上學位。但根據越南政府2021年9月9日發佈的第105/NQ-CP號決議,此項要求現已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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