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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簽證和工作許可證

香港簽證和工作許可證

一、   誰需要入境簽證?

願意來港就業、投資、讀書、培訓或居住的每一個人均需要來港前獲得入境簽證,除非 :
1、
該人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
2、
在香港有居留權;或
3、
有權在香港無條件逗留。

二、   入境簽證類別

入境簽證類別包括:
1、
工作簽證允許申請者在香港註冊的公司、外國公司在港註冊的分公司、個人或合夥企業中就業;
2、
如申請者投資香港註冊的公司、外國公司在港註冊的分公司、獨資或合夥企業,便可申請投資簽證入境;
3、
教育簽證允許申請者在香港入境事務處批準的教育機構中讀書;
4、
培訓簽證允許申請者入境香港參與培訓;和
5、
居留簽證允許申請者在香港居住,這簽證通常是給予獲批來港工作、投資、教育或培訓的人士的家屬。

三、   擔保人

不論任何簽證的類別,每個申請人都需要有一個擔保人。 以申請工作簽證為例,入境事務處通常會要求雇主作為擔保人 (如雇主為公司)。 除此之外,擔保人亦可以是個人,而該人需要已成為香港居民三年以上。

擔保人必須證明申請人:
1、 根據所述入境目的,申請妥當及合理;
2、 遵守香港的法律;和
3、 於入境事務處批準的逗留期滿後離開香港。

如果申請人在入境事務處準許的期限屆滿時並未離開香港,擔保人須承擔對申請人遣返回原居住國家的責任,。另外,如有任何關於申請人在香港逗留的條件的變化(如終止擔保人及申請人之間的雇用關系),擔保人亦須通知入境事務處。
申請應由擔保人辦理,並於申請人到港前提出。

四、   抵港後申請入境簽證

然而,如申請人已到達香港,亦可以在抵港後申領工作簽證。 此類申請會以“更改個人身份”辦理,因為申請人的入境身份將會從遊客更改為雇員。

申請更改個人身份與申請工作簽證所要求的文件是相同的,惟不同的是兩者有不同的入境事務處申請表格需要填寫。

入境事務處就辦理更改個人身份申請時,有時需要申請人提供合理的解釋,說明為何抵達香港之前不申請工作簽證。

重要的是要註意,在正式獲批工作簽證前,更改個人身份申請途中是不能在港工作的。

五、  工作簽證政策

根據現行的入境政策,申請入境香港工作的人應具備有對社會有價值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而該技能、知識或經驗在香港並不容易取得,並在當地難以找到合適的人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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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香港簽證和工作許可證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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