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資料庫  中國  中國稅務  企業稅負  外商投資企業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資料庫

分享

外商投資企業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外商投資企業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一、  軟件企業優惠政策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3%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後對外銷售,其銷售的軟件產品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重新設計、改進、轉換等,單純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不包括在內。

二、  外商投資企業來料加工業務

從事來料加工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委託其他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國內資企業來加工,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來料加工免稅證明》,受託加工企業持此證明,即可享受加工費的增值稅免稅政策。外商投資企業應當在出口加工產品並辦理海關核銷手續後,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免稅核銷手續。

三、  進口環節免徵增值稅

依據《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務院【1997】37號),自1998年1月1日起,對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在規定的範圍內,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四、  增值稅出口退稅

外商投資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直接出口或通過代理出口自產產品時,可享受增值稅「退免稅」或「免抵退稅」政策。

1993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直接出口或通過代理出口自產產品時,原享受增值稅免稅的,應變更為享受「退免稅」政策。

出口用於海外加工項目的設備、原材料和零配件享受增值稅出口退稅政策。退稅率依國家一般規定執行。

免責聲明
本文所及之內容和觀點僅為一般資訊分享,不構成對任何人的任何專業建議,啓源不對因信賴本文所及之內容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或協助,煩請您瀏覽本所的官方網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透過下列方式與本所聯絡:
電郵: info@kaizencpa.com
電話: +852 2341 1444
手提電話:+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我們的辦事處香港 - 深圳 - 上海 - 北京 - 新加坡 - 台北 - 紐約 - 倫敦 - 東京 - 吉隆坡

語言選擇

English

日本語

简体中文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