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避稅天堂
在許多人的心目中,避稅天堂一詞會與不光彩、不道德、甚至是非法活動聯繫在一起。像小說《公司》,以及媒體和政府不斷的負面報導和宣傳,使公眾將避稅天堂與不正當和可疑的商業交易聯繫起來。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為什麼有人會想把錢帶到海外去。避稅天堂的現實和那些使用避稅天堂的人,與事實相差無幾。自法國大革命以來,富人一直將資金轉移到海外,以保護他們的資產,以避免支付稅款。目前,全球有超過200個司法管轄區為外國投資者提供這些和其他特殊的獎勵措施。從陽光普照、棕櫚樹成蔭海灘的加勒比海島嶼,到充滿了城堡和風景如畫的歐洲國家。
首先,定義什麼是避稅天堂很重要。避稅天堂是指具有一系列獨特特徵的外國或屬地,其中最主要的特徵是與其他國家相比,稅率相對較低。事實上,許多避稅天堂對外國個人收入不會徵稅。而銀行保密和嚴格的隱私保護是避稅天堂的另一個重要特徵。事實上,在一些避稅天堂,任何泄露私人財務信息的人都會被判入獄。在美國,國家稅務局代理手冊將避稅天堂定義為"指對某些類別的收入徵收極低的稅項或完全不徵稅的任何外國國家"。美國國家稅務局將全球至少30個管轄區定義為避稅天堂,包括奧地利、開曼群島、香港、列支敦斯登、巴拿馬、新加坡和瑞士,以及巴林、諾魯、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等較少人知的地方。
大多數工業化國家的政府,特別是他們的稅務機構,都會讓每個人都相信使用避稅天堂與逃稅是同一回事。這些政府不贊成你把錢轉移到海外。如果每個人都能在海外秘密投資,永遠不交稅,這些政府就會破產。政府竭盡全力阻止公民將資金轉移到海外,因為當你將資金轉移到海外時,政府就失去了控制權。將你的錢轉到境外絕不是違法的,儘管政府已經盡了自己的努力,試圖勸說你不要這樣做。為此,稅務人員會讓公眾相信,避稅天堂是專門用來逃稅的,但事實並非如此。例如,在美國國家稅務局代理手冊中就仔細說明,納稅人利用避稅天堂避稅,而不是逃稅。避稅是指合法減少稅收,而逃稅是指任何減少或消除稅收的非法手段。此外,美國國家稅務局指南承認,美國納稅人可能出於稅務規劃的原因使用避稅天堂。這份指南也承認,一些通過避稅天堂進行的交易,其有利的稅收結果完全在美國稅法的規定範圍內。事實上,美國最高法院在Gregory vs. Helvering (1935),293 US 465一案中指出,納稅人可以安排自己的事務,使自己的稅務儘可能減少。既然承認了這一點,許多美國人就極有可能選擇避稅天堂、私人國際銀行和離岸投資,將其作為調整收入結構、降低稅款的合法手段。
鑑於上述信息,使用避稅天堂有多種原因。其中一個最重要的稅務原因是成立離岸公司從事國際商業活動。由於公司設在避稅天堂,所產生的收入不需要繳納外國稅款,而且通過專業的規劃,美國的稅款可能會被最小化或推遲。同樣的規則也適用於通過離岸公司進行的投資以及由此產生的任何利潤。使用避稅天堂的最主要的非稅款原因是其為商業交易提供的隱私和保密性。美國政府很難獲得有關在離岸避稅天堂進行的商業活動的信息,也很難找到通過離岸公司進行投資的收入。不受過度限制的銀行監管是許多避稅天堂的另一個吸引人的特點。許多離岸司法管轄區的銀行可能沒有準備金要求,因此他們能夠以較高的利率貸款和支付較高的存款利率。許多離岸避稅天堂還給予銀行在投資存款方面更大的自由裁量權。雖然美國居民並不擔心,但對於那些生活在缺乏穩定的國家的人來說,避稅天堂可以提供經濟和政治穩定。
一個眾所周知的利用避稅天堂為自己謀取利益的優秀例子是知名公眾人物魯珀特默多克。1985年,媒體大亨魯珀特默多克放棄了澳洲國籍,成為美國公民,以遵守禁止美國人以外的外國人擁有電視台的美國法律。這非常明智的商業舉措幫助默多克先生建立了一個全球性的娛樂帝國,在其眾多的子公司中包括20世紀福克斯製片廠。默多克先生的公司 - 新聞集團的大部分收入來自美國子公司,但通過利用國際避稅天堂,默多克先生在20世紀90年代繳交的企業所得稅只有其美國競爭對手的五分之一。美國當局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的經營策略有任何不當之處。儘管默多克先生取得了美國國籍,但新聞集團仍保留在澳洲註冊。新聞集團在許多國際交易中都使用了離岸避稅天堂的方法。該公司通過將利潤轉移到開曼群島等離岸避稅天堂的多家子公司,以減少每年的稅務支出。例如,據一位熟悉交易的內部人士透露,20世紀福克斯公司製作的電影的海外利潤是歸入在新聞集團在開曼群島的子公司,因在該地區是不用被徵稅。默多克先生利用了全球各地不同的稅收制度的優勢,以確保他的公司能保留更多的收入。默多克先生為大家提供了一個在商業策略中正確使用避稅天堂的優秀範例。
由於大多數高工業化國家對居民在全球收入和資產徵收極高的所得稅和遺產稅,因此,移居國外成為其公民的終極的稅務規劃工具。例如,一個前美國公民如果採用巴哈馬國籍,其遺產稅為零。放棄美國國籍一般可以節省大量的所得稅。例如,聖基茨尼維斯和開曼群島不徵收所得稅,而其他一些國家則不對退休人士的國外收入徵稅。雖然有些人可能出於愛國和實際的原因而對移居國外有所顧慮,但美國公民身份的成本最終可能讓他們選擇放棄。歸根結底,失去美國公民身份並不是什麼可怕的負擔。新通信技術和便利的國際航班為外籍人士的生活提供便利。現在有了網際網路和衛星電視,一個外籍人士生活在聖何塞和生活在曼哈頓一樣,可以得到充分的信息。樂泰公司的董事和前財務主管弗雷德里克克里布爾搬到了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在那經營一家投資公司。移居國外並不限於超級富豪,鄧普頓集團副總裁簡西貝爾斯基爾內斯追隨約翰鄧普頓爵士的腳步移居拿騷。鄧普頓在1962年放棄了美國國籍,移居到拿騷。因此,鄧普頓在1992年10月出售其投資管理公司時,節省了超過1億美元的資金。獲得第二國籍並不像人們想像的那樣昂貴。例如,聖基茨尼維斯要求購買價值15萬美元的當地房地產,並支付5萬美元的費用,就可以立即獲得公民身份。對於那些有時間的人,哥斯大黎加只要投資5萬美元植樹造林便會提供永久居留權,並幾年後就可以拿到護照。很多中層管理人員和臨近退休的小企業業主都考慮移居國外,以此來保證在舒適的環境中享受高水平的生活。正如你所看到的,對於一個美國人來說,有一些可行的方法選擇移居國外。
避稅天堂提供了很多機會,如果你還沒有研究在你的個人和企業稅務規劃中使用一個或多個避稅天堂,現在是時候認真考慮這個問題了。 每一個美國稅務專業的學生都必須牢牢記住法官聲明:"法院一再表示,安排個人的事務,使稅款儘可能降低,並不是罪惡。每個人都會這樣做,無論富人還是窮人;而且所有人都做得很對,因為沒有人負有任何公共義務,繳付超過法律要求的費用:稅收是強制徵收的,而不是自願繳付的。以道德的名義要求更多的錢,只是一種苛求。"不利用稅法的規定和條款,讓人擁有使用避稅天堂的合法權利,這是愚蠢的。只有政府吃虧,因為政府會少收你的稅款。賺的錢多留點,畢竟不是什麼壞結果,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