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2019(諮詢意見稿)簡介 |
2018年10月20日,中國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開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2018年10月月開始生效的《個人所得稅法》引進了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和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旨在就該等附加扣除之範圍及標準作出明確規定。 《徵求意見稿》規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以納稅人一個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
一、 | 子女教育 |
根據《徵求意見稿》,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方面,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人民幣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子女教育專項扣除額,既可以父母每人扣除50%,也可以由一方扣除100%,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
二、 | 繼續教育 |
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方面,納稅人接受學歷、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期間分別按每年人民幣4,800元(每月400元)和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 | |
關於學歷繼續教育部分,個人接受同一學歷教育的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繼續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時扣除。 |
三、 | 大病醫療 |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方面,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
四、 | 住房貸款利息 |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方面,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爲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償還貸款期間,可以按照每年人民幣12,000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非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納稅人不得扣除。 | |
納稅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 |
納稅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首套房貸利息可以選擇由夫妻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
五、 | 租房租金 |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方面,納稅人及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租房産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扣除。具體扣除標準如下: | |
1、 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爲每年人民幣14,400元(每月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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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時分別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夫妻在同一地租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支出;夫妻在不同城市工作,且各自在主要工作城市都沒有住房的,可以分別扣除租金支出。 |
六、 | 贍養老人 |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方面,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年人民幣24,000元(每月人民幣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其中,獨生子女按每人每年人民幣24,000元標準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年24,000(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採取指定分攤或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具體分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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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家庭由三個子女共同贍養其年滿60歲之母親,則每個孩子可以平均分攤每年人民幣24,000元扣除額度,每人每年人民幣8,000元;也可以經該母親指定或者子女約定,每個子女分別享受人民幣6,000、6,000、12,000的扣除額。 | |
納稅人贍養2個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 |
除大病醫療附加扣除和其他極其特殊情況外,假設一納稅人有兩名子女及一名年滿60歲父母且符合四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則可享受高達每個月人民幣5,600元的扣除額度,包括子女教育附加扣除額人民幣2,000元,繼續教育附加扣除額人民幣400元,租房附加扣除額1,200元及贍養老人附加扣除額人民幣2,000元。
另外,外籍個人如果符合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條件,可選擇按上述項目扣除,也可以選擇繼續享受現行有關子女教育費、語言訓練費、住房補貼的免稅優惠,但同一類支出事項不得同時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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