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德州的企業不需要繳納州公司所得稅,但他們仍需繳納特許經營稅。所有於德州註冊的公司必須每年向德州政府提交特許經營稅報告 (Franchise Tax Report) 並支付特許經營稅。 年收入低於118萬美元的企業無需繳納特許經營稅,但仍需申報特許經營稅報告。如果您的德州公司從事零售業或批發,則對應的特許經營稅稅率為0.375%,若您的德州公司從事其他行業(除零售和批發),則對應的特許經營稅稅率為0.75%。如果您的德州公司年收入低於兩千萬且選擇使用E-Z表格進行特許經營稅申報,則適用的稅率為0.331%。
敬請留意,如果您的德州企業參與了符合資格的科研項目、歷史建築修復項目或清潔能源項目,則可能有資格使用德州特許經營稅的稅收優惠。
如公司在德州以零售或批發方式進行零售、租賃或提供應稅服務,則該公司必須向德州稅務部門註冊並支付州營業稅。
德州的營業稅由州稅(6.25%),地方稅(最高為2%)以及可能產生的其他地方稅構成。地方稅營業稅率視各地方情況而異。
符合資格的納稅人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對於及時申報並支付營業稅的納稅人,可以享受0.5%的稅收優惠。對於提前支付營業稅(按月申報,需在下一個月的15日之前繳納稅款;按季度申報,需在每一季度的第二個月的15日之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在0.5%的稅收優惠上還能額外享受1.25%的稅收優惠。
如在德州註冊的公司在州內有雇員並支付工資,則該公司必須向德州勞工部門報告,並註冊為雇主。德州不要求雇主從員工的工資中代扣工資稅,但德州雇主需負擔員工的失業保險稅。雇主需要為每位員工的前9,000美元工資按比例支付州失業保險稅。
所有於德州登記註冊的公司, 日常維護運營必須嚴格依照德州公司法進行。該德州公司需常年備有一個位於德州的註冊代理代其接收法律文書,且這個註冊代理必須在德州有實際地址;每年向德州政府提交年度特許經營稅報告及年度公開信息報告;按時向政府進行商業執照更新(如適用)。年檢報告的截止日期為每年的5月15日,如果該日為周末或節假日,則向後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對於未在規定日期內提交報告的公司,德州政府可能會對其進行罰款並收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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