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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退休管理規定

廣州市退休管理規定

退休政策幾乎關系著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而各地退休政策的細化條款或有不同。以下為廣州市現行退休政策的相關規定:

一、退休相關規定

  1. 退休年齡

    性別

    身份

    法定退休年齡

    幹部/工人

    60

    幹部

    55

    50


  2. 幹部/工人身份判定標準

    退休人員身份的判定以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最後一份勞動合同所載信息為準,如合同顯示為“管理崗位”,則可以判定其身份為幹部。

  3. 領取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

    戶籍

    繳費年限

    廣東省

    戶籍

    1.    在廣州繳納養老保險滿15且最終繳費地在廣州,達到退休年齡即可領取養老金

    2.    廣州繳納養老保險年限與其他城市遷入的養老保險年限合計滿15年,在廣州繳納養老保險至少滿5且最終繳費地在廣州,達到退休年齡即可領取養老金

    非廣東省戶籍

    1.    在廣州繳納養老保險滿15且最終繳費地在廣州,達到退休年齡即可領取養老金

    2.    廣州繳納養老保險年限與廣東省其他城市遷入的養老保險年限合計滿15年,在廣州繳納養老保險至少滿5且最終繳費地在廣州,達到退休年齡即可領取養老金


  4. 退休手續辦理流程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2個月,用人單位或退休人員本人即可前往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需攜帶資料為身份證、社保卡、戶口本、企業與退管機構協議書、企業與退休人員簽訂的協議書以及退休人員檔案。
    辦理退休手續需要繳納退管活動資金人民幣三千元整(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雙方協商,任何一方繳納均可),辦理完畢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下個月即可開始領取養老金。

二、退休後繼續享受醫保待遇條件

  1. 醫保累計繳費年限規定

    退休人員即使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如未滿足累計醫保繳費年限規定,仍須補繳至滿足累計繳費年限才可在退休後繼續享受廣州的醫保待遇。具體規定如下:

    退休時間

    累計繳費年限

    2014年以前在廣州參

    在廣州繳納醫療保險累計年限滿10

    2014年以後在廣州參保

    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其中在廣州至少須繳滿10


    注:如退休人員為廣州戶籍,則不論其養老金在哪裏領取,均可在廣州延繳醫保;如退休人員為非廣州戶籍,則其只能在被允許在廣州領取養老金的情況下延繳醫保(此兩種情形下,退休人員延繳醫保前在廣州應至少已繳納一個月醫保)。

  2. 醫保補繳基數及費率

    醫保補繳基數按照廣州市當年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確定,費率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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