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調整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
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20年6月30日發布《關於做好202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有關住房公積金的調整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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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元(以下簡稱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下簡稱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19年度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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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市勞動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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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9年度廈門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人民幣1,700元,2019年度廈門市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人民幣8,016元,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間,廈門市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人民幣1,700元,上限為人民幣24,0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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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2020年7月份調整一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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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後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執行期限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7月1日至調整當月之間少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後應予以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