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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Time:   06.12.2021
廣東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2021年11月2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在其官網上發佈了一則《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宣佈廣東省自2021年12月1日起上調其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詳見下表:

廣東省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

序號

城市

月最低工資 (人民幣)

小時最低工資 (人民幣)

1

深圳

2,360

22.2

2

廣州

2,300

22.2

3

珠海、佛山、東莞、中山

1,900

18.1

4

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

1,720

17.0

5

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

1,620

16.1


註:

  1.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員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的兼職員工。
  2. 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的津貼或其它福利待遇。
  3.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於2021年12月1日生效(深圳除外)。深圳將於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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