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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標註冊制度簡介

中國商標註冊制度簡介

一、   商標註冊管理機構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二、   已加入的國際條約

《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馬德裏協定》、《馬德裏議定書》、《尼斯協定》

三、   商標的保護原則

1、
註冊原則。中國《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表明中國商標專用權通過註冊取得。如果已註冊的商標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被他人使用,商標擁有者可以直接提出商標侵權訴訟。如未註冊的商標被惡意註冊申請,原商標權人有權在惡意註冊申請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但無權提起侵權訴訟。就未註冊的馳名商標,且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由《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

2、
申請在先原則。根據中國《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這表明中國適用申請在先的原則,保護最先提出商標註冊申請。

四、  商標的保護對象

任何可以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商品/服務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此外,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等特殊商標也受中國商標法的保護。

五、   申請商標註冊所需資料及文件

1、
申請人的姓名、地址及國籍/公司的名稱、註冊地址及國家;
2、
清晰的商標圖樣文件;
3、
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資料(如公司註冊證書或營業執照;自然人則為護照);
4、
擬註冊商標的說明;
5、
申請人的聯系方式(外國/港澳臺申請人應當指定國內/大陸接收人負責接收商標局的法律文件);
6、
代理委托書(如由代理機構申請);
7、
優先權聲明,如有優先權的要求。

六、  申請所需時間及程序

在申請順利的情況下,由商標局接獲申請至批準商標註冊需時約12-18個月。其中,從提交中國商標註冊申請到商標局發出初步審定公告通常需時約9-12個月,公告期為3個月,註冊證書將在公告期結束後約1-2個月內發出。

七、  商標註冊的有效期及續期

中國商標註冊從註冊日起10年有效,每10年可以續期一次。有效期屆滿後,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在期滿後的6個月的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逾期費用。寬展期滿後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刪除該註冊商標。

八、  不使用撤銷註冊制度

如果一個註冊商標在一段至少三年的連續期間內,該商標的擁有人或其受權人沒有在中國正式地在其註冊的貨品或服務上使用該商標,任何人有權申請撤銷該商標的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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