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合夥公司特色、登記程序和費用
合夥公司的人數要求
合夥公司,分為無限責任和有限責任兩種。合夥公司的人數不可超過二十人,除非是由律師、會計師、證券經紀等專業人士所組成的合夥公司。超過二十人須註冊為法人公司。
有限責任合夥經營不得有超過二十名合伙人。其中必須最少有一人為普通合伙人需負無限責任,其餘的合伙人可只負有限責任。
合伙人義務和權利
無限責任合夥公司,受《合夥經營條例》規管。合伙人之間可口頭或書面形式訂立合夥協議,劃定合伙人之間的義務和權利。若合伙人之間沒有合夥協議,《合夥經營條例》規定,所有合伙人一視同仁,共同分享和負擔商號的收支。合夥公司,可因任何合伙人死亡或破產而解散。此外任何合伙人可發出合理時間的通告通知所有其它合伙人而解散所營公司。
根據《合夥經營條例》,每一合伙人均為合夥商號的代表,可以公司名義舉債或簽訂合約。每一合伙人均需肩負合夥公司的全部對外責任。合伙人共同擁有合夥公司的資產。
有限責任合伙人可以是法人團體。所以有限責任合夥公司,可由一個人作無限責任合伙人,和其他有限責任合伙人組成合夥經營。
根據法例,有限責任合伙人不得參與合夥公司的業務和行政事宜,也不被視為合夥商號的代理人,但有權查賬。若有限責任合伙人參與管理合夥公司的業務,須全面與其它合伙人共同負責參與管理期間所產生的債項。
上述關於合伙人之間的義務和權利,可由合夥協議條件更改。
合伙人變更
合伙人加入或退出,必須得其它合伙人全部同意。新加入的合伙人,無須負責加入合夥公司之前的債項。而退出的合伙人,仍須負責退出合夥公司前的債項。根據《合夥經營條例》,凡合伙人事有所變動,需通知商業登記處有關的變更。
合夥公司的登記手續
辦理合夥公司的申請手續很簡單,合伙人只須派代表到稅務局商業登記處,填妥商業登記證申請表格,連登記費一同遞交。但要留意,合夥經營的商業登記申請表格,和獨資公司的不同。
有限責任合夥公司,受《有限責任合夥條例》規管。有限責任合夥公司,除要辦商業登記之外,還需要在公司註冊處註冊。
無限責任合夥公司的成立手續和獨資公司差不多,也可於一天之內辦妥:
步驟一
合伙人應就如何經營及管理擬登記之公司達成協議,包括擬定每位合伙人在公司的權利和責任以及利潤的分配比例等。這些協議雖然可以自行擬定,但若經由律師擬定和作證,可避免日後爭議。本公司也有代辦草擬簡單的合夥協議,詳情及收費請致電報(852)23411444或電郵查詢。
步驟二
合伙人擬定辦事處後,必須在公司開業後一個月內向稅務局的商業登記處申請商業登記證。
步驟三
合伙人須填妥申請書,並繳付訂明的費用。一般情況下,一個小時即可辦妥商業登記證。申請人也可以把填妥之指定表格連同指定金額的商業登記費郵遞到商業登記處,商業登記處會把商業登記證寄到公司的營業地址或您指定的地址。
注意事項
一、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經營者必須把商業牌照掛在營業地址的顯眼地方。
二、牌照有效期為一年或三年,經營者必須在提交申請登記時作出選擇。
三、提交申請表格時,經營者必須把身份證複印本(如為合夥公司,則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證複印本)一併提交。
四、經營者可以以現金,支票或易辦事繳納商業登記費。
五、除了商業登記證,經營者可能還要申辦其它牌照才可以開始經營其業務。例如酒吧或證券中介業務等。
六、不論是獨資公司或合夥公司,香港的法律都沒有對經營者的國籍有任何特別的限制。也就是說,經營者可以是任何國籍之人士。但是,如果經營者並非香港居民,那麼,經營者就必須委任一個香港居民作為代表。請注意,代表沒有任何代理公司業務之權利,代表的責任只限於接收政府信件。本公司可以提供出任代表服務。
七、不論是獨資公司或合夥公司,都需要有一個位於香港的地址作為營業地址。本公司可以提供營業地址服務。
八、如果所有合伙人都不是香港居民,則必須委任一個香港居民出任公司的代表,作為公司與稅務局就公司稅務事宜溝通之橋樑。
合夥公司的解散
無限責任合夥公司,可因合伙人死亡或破產或向商業登記處提交通知而解散。除此之外,有限責任合夥公司亦可向公司註冊處及商業登記處提交通知解散。
合夥公司註冊登記費用
本公司服務費:300美元
商業登記費:290美元
營業地址年費:340美元
出任公司代表年費:200美元
一套公司印章費用:100美元
總共:1,230美元
辦理需時:5個工作日
客戶需提供資料及文件:
一、公司名稱(中文,英文或中英文)
二、每位合伙人身份證或護照複印本
三、每位合伙人所佔資本的比例
四、每位合伙人的住址證明文件副本,例如水電費單,電話費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