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辦註銷台灣分公司之費用為3,750美元。費用根據台灣分公司並沒有第三方債務及欠稅的情況下預估。
本註銷套裝包括以下服務:
- 回復客人對註銷台灣分公司的疑問;
- 審查台灣分公司的註冊文件、財務報表、稅務申報紀錄及提出其他應備文件的需求;
- 編制分公司註銷申請文件;
- 提醒客人安排發放分公司員工最後一期薪資及解僱事宜;
- 協助處理台灣分公司最後一次的營所稅及營業稅申報;
- 提醒客人相關應收款及押金收取;
- 提醒客人將分公司戶餘額匯出;
- 與清算人討論分公司銀行關戶事宜;
- 協助撤銷營業稅登記;
- 協助撤銷出進口廠商登記 (只適用於貿易公司);
- 向法院提交清算申報;
- 向法院提交清算最終報告。
備註:
- 上述費用包含政府規費,但不包括其他墊付費用。
- 本報價不包含資產處置、支付債務及代收應收帳款。
- 上述報價基於分公司有償債能力而估算。
- 本報價不包含翻譯。如擬提交之文件需要翻譯成中文版本,或是客戶需要對應英文版之註冊登記文件以作參考之用,則本司需要額外收取翻譯費,翻譯費用為每頁A4紙50美元。
- 上述報價不適用大陸公司在台分公司及中國公民之註銷案件。
啓源會與您確認辦理註銷訂單之時,開立關於註銷及關戶的服務費用賬單並把賬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示電郵給您,以便您安排付款。本事務所要求全額收取服務費用後才開始辦理分公司之註銷手續。一但註銷流程開始,啟源並不接受退款。
本事務所接受現金、支票、銀行轉賬、匯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的手續費。
如果需要本所開具台灣統一發票(台灣官方發票),則需根據台灣《營業稅法》額外收取5%的營業稅(增值稅)。
外國公司申請清算其台灣分公司前,須具備下列條件:
- 分行的所有債務(對第三方的)都應已清償。分公司資產不足時,外國公司應為其台灣分公司清償債務;
- 分行於開始清算前應已停業;
- 分公司應妥善終止員工僱傭關係。
1、外國公司董事會決議台灣分公司清算的決議副本;
2、財務報表的複印件,涵蓋從緊接上一個年度結束日期之後的日期到停止營業日期的期間;
3、最新的納稅申報記錄複印件(營業稅及營所稅);
4、台灣分公司、訴訟和非訴訟代理人及分公司經理人之印章;
5、清算人身份證複印件。請注意,只有訴訟和非訴訟代理人或分行經理可以擔任清算人;
6、由經濟部簽發之最新分公司註冊文件;
7、統一發票購票證正本;
8、台灣分公司之銀行存摺。
在台灣分公司具有償債能力的情況下,註銷流程需時約六個月,具體參閱下表。六、 註銷後返還給客戶的文件
序號
項目
辦理時間
(工作日)
1
客戶確認委託啓源辦理台灣分公司手續。啟源開發賬單予客戶。
1
2
客戶提供分公司註冊文件、最近一期財報及稅務申報文件予啓源
客戶計劃
3
啓源核對客戶提供之文件及提出其他應備文件的需求
2
4
啓源編制註銷分公司登記申請文件供客戶簽署
2
5
客戶簽署註銷分公司登記申請文件及回傳予啓源
客戶計劃
6
啓源向經濟部提交申請註銷分公司登記文件
1
7
經濟部發出核准函
5
8
啓源向國稅局申報及扣除當期工資、利息、租金、版權等收入、申報和扣繳當期營業稅,並就當期所得申報所得稅(由1月1日起至註銷當日)。
14
9
啓源向國稅局提交註銷分公司營業登記
1
10
國稅局發出註銷營業登記核准函
7
11
向法院辦理清算人就任聲報
1
12
啓源安排於台灣報章刊登清算公告
5
13
啓源安排將剩餘資金退還給外國公司及向國稅局提交最終稅務申報
視實際情況而定
14
啓源向法院提交最終清算完結
視實際情況而定
15
啓源安排銀行賬戶關戶 (相關簽字人必須親臨銀行)
視實際情況而定
16
啓源向台灣國貿局辦理進出口廠商註銷登記(只適用於貿易公司)
1
所需時間總計
約六個月
備註:
- 上表所列時間,乃是以案子申請順利,客戶密切配合為基礎之估算。
- 上表所列時間,乃是基於台灣分公司經營項目並無需額外申請註銷特別許可執照之估算。如有,所需時間會相應延長。
- 需安排公司銀行賬戶之簽字人(即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或分公司經理人)需親自至台灣銀行辦理關戶。(本報價撰寫時,銀行並不需要簽字人親臨辦理關戶,唯銀行政策可隨時變更並無需事先通知。)
辦理完所有註銷程序後,啟源會把以下各項文件移交給客戶:
1、台灣經濟部核准註銷公司登記之核准函;
2、台灣國稅局核准註銷公司營業登記之核准函;
3、清算人就任聲報核准函;
4、台灣國稅局之公司清算期間申報之核准函;
5、法院核准清算申報完結核准函;
6、台灣國貿局核准註銷進出口廠商登記核准函(貿易公司適用);
7、公司登記之公司印章、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印章及分公司經理人印章;
8、公司註銷登記留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