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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澳門工作簽證(自僱人士)

澳門工作簽證申請流程及費用

澳門作為特別行政區,依然保有優雅的葡萄牙殖民地風情,不少人被其東西方文化融合的城市風貌吸引,除了旅遊觀光以外, 蓬勃的經濟也吸引不少人以簽證的方式駐足,開發商機。

如欲在澳門逗留工作,除非已具有居留權,否則不論是自雇或受僱於澳門企業,都必須申請工作許可(Work Permit)及逗留許可(Authorization to Stay)。 工作許可由澳門勞工事務局(Labour Affairs Bureau)負責配額及審批,當中再細分為專業、非專業、家務工作外地僱員等工作類型。在取得工作許可以後,再向 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 Residence and Stay Affairs Department)申請逗留許可。

該簽證必須由申請人親身辦理,或是委託法定代理。 如有隨行家屬,須另行申請家屬的逗留特別許可,逗留期限與主申請人相同。

由於申請手續繁複,相關申請可能會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而延長,建議及早與啓源移民顧問聯絡,商討相關細節。

一、  申請費用


本所代辦的澳門工作簽證(自僱人士)為美金1,950元,每份隨行親屬簽證為美金450元。具體而言,本所的服務如下︰

  1. 就澳門自僱人士工作簽證申請事宜提供意見;
  2. 協助客戶準備所需檔;
  3. 準備表格並提交簽證申請文件予澳門相關部門;
  4. 澳門相關部門就申請進行溝通;
  5. 定期向客戶匯報申請程度;
  6. 代表申請人親自向澳門有關當局遞交一次申請(見注(3))
  7. 安排快遞延長逗留簽證予客戶。

注︰
  1. 上述費用不包括政府費用。
  2. 上述費用不包括快遞費、檔翻譯費、公證費等,如適用。
  3. 受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目前需要派遣工作人員親訪澳門政府機構遞交檔,由此產生額外的交通時間和費用,會按實際開支另外計算。


二、  付款時間及方式


啓源會於收到您的委託確認後,開具所委託服務的費用賬單並把賬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引電郵給您,以便您安排付款。鑑於服務性質,本所要求預先全額收取服務費。除非特殊情況,一旦開始提供服務,費用一般不會獲得退還。

本所接受香港支票、現金、銀行轉賬、匯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 的手續費。

如果需要本所或本所之集團公司開發中國大陸或者台灣之增值稅或營業稅發票,則本事務所會額外收取根據當地稅法規定的增值稅或營業稅。



三、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符合申請澳門自僱人士簽證的資格︰

  1. 經營自營職業;
  2. 申請並取得有效的工作許可(「非居民為自身利益從事活動工作許可」)
  3. 遵守澳門入境、逗留和居留許可制度相關的法律和規定,包括但不限於︰
    (1) 持有有效的護照/旅行證件/身份證明文件,以入境和離境澳門;
    (2) 非處於法定受限制情況。

四、 申請所需時間


澳門工作簽證(自僱人士)的申請由兩個階段組成。截至 2021 年 6 月 2 日,申請澳門工作簽證的程序如下︰

  1. 申請人必須向勞工事務局( Labour Affairs Bureau)申請工作許可( Work Permit) 。
  2. 注︰如非澳門本地居民欲經營自營業務,亦須申請工作許可。正常情況下,免簽證國家在 30-180 天內免除簽證,及後亦須提交工作簽證申請
  3. 獲取工作許可後,申請人須向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 Residence and Stay Affairs Department)申請逗留許可( Authorization to Stay)
  4.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應對措施,目前澳門禁止所有外藉人士入境。然而若外藉人士合符相關資格,則可獲得豁免。詳情可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提出申請。

注︰

申請可經由個人或法定代表經手辦理,目前不接受任何郵寄或在線申請。法定代理需要提交︰
  1. 授權證明書
  2. 有效期內的身分證明副本( 須提供正本以供驗證)

正常情況下,上述申請約需時 45 至 65 天(由相關部門接收申請表格日期開始計算)。然而目前申請進度受到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情況影響,難以提供確切時間供閣下參考。


五、  申請所需材料


第一階段︰申請工作許可

  1. 填寫「外藉人士工作許可或自營業務」相關的申請表;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 可證明申請人所進行活動的證明文件,例如推薦信、前僱主提供的工作證明、職稱以及工作內容等等( 若文件為他國語言,須翻譯為中文、英文或葡萄牙文);
  4. 證明申請人足以居住在澳門的經濟文件副本(例如收入證明、過去三個月的銀行月結單等等);
  5. 上一季度的社會保障基金強制性供款的紀錄副本,以及由申請人經營的機構發出的外地工人僱傭費收據副本 ;
  6. 申請人目前僱用的當地員工的身份證件複印件(正反面),並寫上地址、聯繫電話、月薪、工作開始日期、工作職位。

第二階段︰申請逗留許可

第一步︰初次審核

(1) 已完成填寫的申請表格及其副本;

(2) 有效期內的護照/旅遊證件/用以入境或離境澳門的身份證明文件 副本;

(3) 近期拍攝的彩色照片一張( 1.5 吋、全臉、除帽、白色背景);

(4) 其他文件證明之副本(猶其是與「就業許可」流程相關的文件)。

第二步︰二次審核(親身辦理)

(1) 若申請獲批,簽證申請人需要提供指紋以及下列文件

  1. 初審獲批的「申請表格」副本;
  2. 近期拍攝的彩色照片一張( 1.5 吋、全臉、除帽、白色背景);
  3. 完整填寫的「身份聲明」;

(2) 根據流程進度,將「 逗留許可」 為作出細分。「自雇」可連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文件申請「 逗留許可」 ,以及親身至指定地點辦理登記自助出入境檢查系統 ( e-Channel)。

注︰

僅供參考,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情況期間外國人入境豁免的申請所需文件如下︰
  1. 在線申請︰衛生局 (ssm.gov.mo)
  2. 個人基本資料
  3. 旅遊文件數據
  4. 工作許可
  5. 逗留許可的證明
  6. 逗留中國內地至少連續 21 天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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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或協助,煩請您瀏覽本所的官方網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透過下列方式與本所聯絡:
電郵: info@kaizencpa.com
電話: +852 2341 1444
手提電話:+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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