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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 公民證書 (公民身份證明) 申請程序及費用

加拿大 – 公民證書 (公民身份證明)
申請程序及費用

除了公民卡以外,如果需要證明加拿大公民身份,可經由加拿大當局申請公民證書(例︰申請護照、工作、養老金、社會保險號碼等等)。此項申請適用於想傳承加拿大身份的申請人,承接人包括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子女、證明加拿大公民身份、替換遺失/損壞/被盜取的公民證書、或更新個人資料。

一、  申請服務費用

本事務所代辦加拿大公民證書服務費用為880美元,包括所有政府征費。若需要加急申程時程,可能會產生額外費用。(見注2)具體而言,服務包括以下項目︰
  1. 就加拿大公民證書申請事宜提供意見;
  2. 協助客戶準備申請工作簽證所需文件;
  3. 準備授權書及申請表格;
  4. 準備及提交文件套裝至IRCC;
  5. 與IRCC就申請進行溝通;
  6. 定期向申請人匯報申請進度;
  7. IRCC審理相關申請;
  8. 將證書轉達客戶的收件地址。

注︰
  1. 上述費用不包括快遞費、翻譯費、公證費等額外費用。(如有)
  2. 如有需要進行加急辦理,IRCC會判斷申請是否需加急辦理的急切性。請注意,此流程並不能保證公民證書會在預估時間內完成。

二、  付款時間及辦法

啟源會於收到您的委託確認後,開具所委託服務的費用賬單並把賬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引電郵給您,以便您安排付款。鑑於服務性質,本所要求預先全額收取服務費。除非特殊情況,一旦開始提供服務,費用一般不會獲得退還。

本所接受支票、現金、銀行轉賬、匯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的手續費。

如果需要本所或本所之集團公司開發中國大陸或者台灣之增值稅或營業稅發票,則本事務所會額外收取根據當地稅法規定的增值稅或營業稅。

三、  申請資格

申請加拿大公民證書須符合以下條件︰
  1. 需要替換或更新公民證書;
  2. 父母在加拿大出生或是在子女出生以前已歸化加拿大國籍,需要傳承加拿大公民身份予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子女;
  3. 申請人在加拿大境外出生,而出生時的合法父母或是親生父母是在加拿大出生或是在申請人出生前已歸化加拿大籍;
  4. 需要證明加拿大公民身份的文件(例︰申請護照、應聘工作、養老金、社會保孩號碼、等等);
  5. 想確認自己是否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
  6. 適用於被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境外收養的申請人或子女,用於替換證書。

替換用途
  1. 適用於2012年前發出的公民卡
  2. 公民證書上的資料已不適用
  3. 更改公民證書的錯誤數據,或
  4. 公民證書破損、被盜、遺失或損壞

適用加急處理的特殊情況
  1. 申請福利(例︰養老金、醫療保健和社會保險號)
  2. 因就職而需證明身份
  3. 因申請人家屬死亡或重病往返加拿大

注︰
  1. 申請獲批後,申請人正在持有的證書將被取消。有效的公民或歸化證書不得超過一份,當局必須回收前一份證明,才會頒發新證書。
  2. 在加拿大出生的孩子並不一定會在出生時自動成為加拿大公民。如需了解詳細資料,請與啟源專業移民顧問聯繫(info@kaizenvis.com)。

四、  申請所需材料

通常文件
  1. 完整的申請表格 [Form CIT 0001]
  2. 2張符合政府相片規格的相片
  3. 2份有效的個人證明文件(例︰駕駛執照、身份證Age of majority card、護照、印度身份卡證明Certificate of Indian status card、長者公民卡Senior citizen’s card、旅行證件等等),至少一份具有相片
  4. 父母祖父母在加拿大境外受僱於加拿大武裝部隊、聯邦公共行政部門或省或地區公共服務部門的證明(如適用,詳細請參考此連結
  5. 更改名字的證明(如適用,詳細請參考此連結
  6. 更改出生日期的證明(如適用,詳細請參考此連結
  7. 更改性別的表格[Form IRM 0002] 以及 法定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 (適用於改變性別的情況)

若 曾獲簽發的加拿大公民證書 或 加拿大入籍證書(被授予加拿大公民身份)或 海外出生登記證書 (RBA)  或 加拿大公民身份保留證書 或 在加拿大紐芬蘭和拉布拉多獲得簽發英國入籍證書:

序號

項目

紙本形式

在線形式

1

所有公民/歸化原件證書的原件(如適用,包括任何粉紅色往來信件副本)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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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海外出生登記證明(1977  2  15 日之前簽發的 RBA 文件,如適用)

彩色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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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留加拿大公民身份的證明(如適用)

彩色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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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申請人在加拿大出生且從未發公民證書︰

序號

項目

紙本形式

在線形式

1

由加拿大省分/地區簽發的加拿大出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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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2

申請人及其加拿大籍父母在 1977  2  15 日之前的其他國籍證明(如適用)

彩色影印

不適用


若 申請人(或成年人的代申靖人)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父母為加拿大人,且從未持有 加拿大公民證書 或 海外出生登記證書 (RBA) 或 加拿大公民身份保留證書:

序號

項目

紙本形式

在線形式

1

您所在國家/地區的出生證明,需顯示加拿大父母姓名,並由出生所在國家/地區的相關政府機構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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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證明至少一位父母(出生時的合法父母或親生父母)是加拿大公民。例如︰

  • 父母的省/地區出生證明,或
  • 父母的加拿大公民/入籍證明,或
  • 父母的海外出生登記證明 (RBA) 或 保留加拿大公民身份的證明
  • 父母在加拿大或紐芬蘭和拉布拉多獲得簽發的英國入籍證書
  • 任何其他證明申請人的父母是加拿大公民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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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請人及其加拿大籍父母在 1977  2  15 日之前的其他國籍證明(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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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加拿大父母未列在您所在國家/地區的出生證明上,或者您想在申請中提供證明文件:

4

出生記錄和確認您出生時加拿大父母姓名的文件(例如產前令pre-birth orders、法院命令court orders、代孕協議surrogacy agreements、醫院記錄hospital record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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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解釋信,說明加拿大籍父母(出生時的合法父母或親生父母)未列在申請人所在國家/地區的出生證明上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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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解釋信,說明申請人所在國家/地區的出生證明為何被更改、更換或不確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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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申請人是英國人 從未獲得加拿大公民證書,並在 1947 年 1 月 1 日之前移民(永久居民)登錄加拿大居住 5 年 或 在 1947 年 1 月 1 日之前在加拿大居住至少 20 年 或 在1947 年 1 月 1 日前已設有加拿大的通常住址 或 1949 年 4 月 1 日之前在紐芬蘭和拉布拉多接連居住了 5 年 或 1949 年 4 月 1 日之前在紐芬蘭和拉布拉多居住了至少 20 年 或 在1949 年 4 月 1 日在紐芬蘭和拉布拉多已設有通常住址:

序號

項目

紙本形式

在線形式

1

由申請人出生地的相關政府機構頒發的詳細出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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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2

獲得英國公民身份的證明,例如出生證明或英國歸化證

彩色影印

不適用

3

申請人登陸加拿大時獲發的落地移民(Landed immigrant, LI)身份證明,例︰移民檔案副本、護照上蓋有進入加拿大時所用簽證的蓋章頁,如適用。

彩色影印

不適用

4

證明申請人在194711日之前居住在加拿大,或在194941日之前居住在紐芬蘭和拉布拉多。

彩色影印

不適用

如果你是/曾經是在194711日前結婚的英籍婦女

5

結婚證書

彩色影印

不適用

6

與丈夫在194711日前的國籍(或多個國籍)的相關數據,例如

  • 丈夫的出生證書
  • 夫的公民/歸化證書(英國或外國)
  • 任何其他證明丈夫在加拿大或其他國家的公民身份/移民身份的證據,如移民文件、簽證、護照等。


彩色影印

不適用


若 申請人為,且嫁給在1947年1月1日之前在加拿大出生或在加拿大入籍英國的男子 或嫁給在1949年4月1日之前在紐芬蘭省和拉布拉多省出生或入籍為英國人的男子 或 在1947年1月1日之前結婚時或結婚期間失去英國公民身份︰

序號

項目

紙本形式

在線形式

1

由申請人出生地的相關政府機構頒發的詳細出生證明

彩色影印

不適用

2

結婚證書

彩色影印

不適用

3

在結婚時或結婚期間,與丈夫國籍(或多個國籍)的相關資料,例如:

  • 丈夫的出生證書
  • 夫的公民/歸化證書(英國或外國)
  • 任何其他證明丈夫在加拿大或其他國家的公民身份/移民身份的證據,如移民文件、簽證、護照等。


彩色影印

不適用

4

獲得英國公民身份的證明,例如出生證明或英國歸化證

彩色影印

不適用

5

申請人登陸加拿大時獲發的落地移民(Landed immigrant, LI)身份證明,例︰移民檔案副本、護照上蓋有進入加拿大時所用簽證的蓋章頁,如適用。

彩色影印

不適用


適用加急處理的特殊情況

  1. 解釋需要加急程序的信函
  2. 輔助證明文件
    • 機票及相關行程的付款證明
    • 僱主發出的信件
    • 學校發出的信件
    • 醫生證明
    • 死亡證明
注︰
  1. 任何非英語或法語的文件,需要經過認證翻譯。如果翻譯者不是加拿大的認證翻譯,須在公證員面前簽署一份宣誓聲明(worn statement, affidavit),加拿大當局不接受來自申請人家庭成員進行的翻譯。
  2. 所有文件必須提供清晰可辨的高質量彩色副本或掃描檔案。
  3. 如果未成年的申請人無法提供2種身份證明的文件,或沒有具有照片的身份證明,需附上解釋信以作說明。
  4. 出生證書、社會保險號碼(SIN)卡、銀行卡、信用卡、以及以前發出的加拿大公民證書,並不能視為可以作為2份身份證明項目標文檔。
五、  申請步驟及時程

由於新型冠狀病毒的影響,加拿大當局可能會延長申請流程,因此我們無法提供準確的審核時程以供參考。如果申請是在加拿大和美國以外的地方提交,審理時間則可能更長。截至2022年1月,在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予IRCC後,大約需要15個月的時間來辦理加拿大公民證書。

請注意,相關審理流程會按照政府部門當下的申請數量而有所不同。必要時IRCC會保留要求申請人提供補充文件的權利,如果IRCC要求提供額外文件作為補充證明,申請時間會相應延長。如果申請情況複雜,審理也將需要更多時間。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或協助,煩請您瀏覽本所的官方網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透過下列方式與本所聯絡:
電郵: info@kaizencpa.com
電話: +852 2341 1444
手提電話:+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下載:加拿大 – 公民證書 (公民身份證明) 申請程序及費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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