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異地醫療報銷申請政策
問: |
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如何申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 |
答: |
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委托人身份證)、社保卡或醫保卡,同時公司需出具外派證明至臨近的醫保中心進行就醫關系轉出手續。 |
問: |
就醫關系轉出後,是否可以再轉回上海? |
答: |
關系轉出後,六個月內不能再辦理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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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進行異地醫療備案後,是否可以直接在常住地通過醫保卡就診? |
答: |
如在異地發生住院費用,只要所在醫院帶有異地結算系統即可直接通過醫保卡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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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在常住地在進行門急診就醫,或住院所在醫院沒有異地結算系統,該如何進行結算? |
答: |
需先本人進行墊付。再憑本人身份證(委托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醫保卡、門急診就醫記錄冊、原始收據、病史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若發生住院醫療費用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出院小結、住院醫療費的明細清單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至本市各區縣醫保事務中心申請審核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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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相關費用結算是否有期限規定? |
答: |
相關醫療費用需在收據開具之日起的6個月內申請報銷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