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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擔保公司合規維護指引

新加坡擔保公司合規維護指引

除非另有說明,本報價所屬擔保公司,特指根據新加坡《公司法2004》(新加坡法律第50章)註冊成立的公眾擔保有限公司。

當一家公司於新加坡註冊成立後,公司必須根據新加坡《公司法》及《所得稅法》之規定,常年備有一個新加坡地址作為其註冊辦事處地址,委任一名新加坡居民出任其公司秘書,每年召開一次股東周年大會及提交周年申報表,編制財務報表;在符合某些規定下,聘請會計師審計其年度財務報表等;以及,公司應按時在稅務局指定期限內提交所得稅申報表及其佐證文件,例如經審計之財務報表,以及提交僱主申報表等。

本文旨在簡要介紹新加坡擔保公司註冊成立後的各項申報及維護責任及相關費用,一共為分為七個章節進行概述。第一、二及五節主要介紹新加坡《公司法》規定的各項申報及財務報告相關之責任。第三節主要介紹擔保公司辦理登記成立慈善機構及公共性質機構的事宜。第四節則主要介紹新加坡《所得稅法》規定的申報責任。第六節簡單介紹了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及僱主的供款責任。

本文第七節介紹本所維護一家新加坡擔保公司必要的最低費用。本文所列維護費用屬於估算金額,最終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本指引並沒有涵蓋一家新加坡擔保公司根據新加坡法律法規所必須遵從的所有合規及申報責任。如果客戶對本指引的內容有任何疑問,或者希望得到更多關於您的新加坡公司的合規事宜,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專業顧問聯繫。

一、  公司法相關合規要求

  1. 公司秘書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2004》,所有新加坡公司都需要在註冊成立後的六個月之內委任一名自然人作爲其公司秘書。實際操作上,首任公司秘書通常於公司註冊時委任。公司秘書由董事(會)委任。其後,如果公司秘書發生變更,包括其個人資料,公司都需要於變更發生後的十四天內通知會計及企業管理局(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 ACRA)。

    出任新加坡擔保公司的公司秘書之人士必須是新加坡當地居民。新加坡當地居民的定義包含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持有新加坡就業准證、創業准證或工作簽證之人士。

    公司秘書的責任一般包括下列各項:
    (1)   編制及備存代理董事名冊及重要控制人名冊;
    (2)   編制及備存股東及董事會議記錄合計書面決議案;
    (3)   編制及備存公司各項法定記錄;
    (4)   向會計及企業管理局提交各項通知及申報表。
  2. 公司註冊地址

    所有新加坡公司自註冊成立日起必須擁有一個新加坡註冊地址。註冊地址是指一個通信以及通告可被傳達到公司的地方和一個保存登記冊和公司法定記錄的地方。註冊地址必須是一個在新加坡的實際辦公室地址,不能是一個信箱地址。註冊地址必須在每個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時間內至少運營5小時,並且是公眾可以訪問的。

    如註冊地址發生變動,公司須於變動發生後的14天之內通知會計及企業管理局。

  3. 新加坡本地董事

    新加坡公司法要求所有擔保公司至少委任一名新加坡本地居民出任其董事。但是,如果擔保公司擬辦理慈善機構登記,則需要委任最少三個自然人董事,其中兩個必須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另外,出任董事的人士必須至少年滿18歲,具有完全的法律能力和沒有被取消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例如: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

    董事由成員委任,公司可以在其章程對董事任期做出具體規定。

    如有董事辭任或獲得委任,或董事個人資料發生變動,公司應該早變動發生後的14天之內通知會計及企業管理局。

  4. 公佈公司名稱及註冊號

    公司名稱必須以清晰的羅馬字母出現在其印章上;以及公司或代表公司發行或簽署的所有商業信函,賬目報表,發票,官方通告,出版物,匯票,本票,背書,支票,訂單,收據以及信用證等。

    公司註冊號(或稱單一機構識別號碼Unique Entity Number, UEN)必須以清晰的形式出現在公司或代表公司發行或簽署的所有商業信函,賬目報表,發票,官方通告及出版物上。

    擔保公司屬於公眾公司,其名稱以「LIMITED」結尾。公司可以隨時經由成員決議案更改公司名稱,但公司名稱變更生效日期以會計及企業管理局簽發名稱變更證書日期為準。

  5. 公司章程

    擔保公司必須在其章程(constitution)中清楚註明其目的(objectives),以及每名成員承諾在公司清盤時向公司支付的金額。

    公司可以隨時經由成員決議案對公司章程的條款作出變更,但須於變更發生後的14天之內向會計及企業管理局提交修訂章程。

  6. 周年股東大會

    周年成員大會(或稱常年股東大會,Annual General Meeting, AGM)是公司的法定會議,顧名思義,每年召開一次。周年成員大會讓公司每年一次向成員披露公司的經營情況。擔保公司需要於周年成員大會向成員提呈經審計年度財務報表,成員可以就公司的財務報表及公司的經營狀況提出各項疑問。另外,成員也可以就公司的某些重要事項,例如委任董事及派發股息,投票做出決定。

    新加坡擔保公司必須在財政年度結束之後的6個月內召開周年成員大會。如未能遵守,公司及其所有高級職員均屬違反公司法令,即可罰款不超過5,000新元。

    如公司未能於規定期限之內召開周年股東大會,及需要更多時間去編制年度財務報表以便召開周年股東大會及提交周年申報表,公司可以申請延期召開周年股東大會。

  7. 周年申報表

    新加坡擔保公司都必須在財政年度結束之後的7個月內呈交一份周年申報表(Annual Return)予會計及企業管理局。如未能遵守,公司及其所有高級職員均屬違反公司法令,即可被罰款不超過新加坡幣5,000元。公司的高級職員也可能在法庭上被起訴,並禁止擔任公司高級職員一職。

    如果公司未能於規定期限之內提交周年申報表,則可以向會計及企業管理局申請延期最多60天,但需支付申請費用新加坡幣200元。會計及企業管理局需要14天處理延期申請,因此如公司擬申請延期,則應在周年申報表到期14天之前提交申請。

二、  註冊及維護企業密碼

企業密碼(Singapore Corporate Access, CorpPass)是一個企業電子身份證,用於登陸新加坡政府機構網站進行交易和呈報。例如,登陸新加坡公司註冊局(ACRA)網站呈交公司法定文件和登陸新加坡內陸稅務局(IRAS)網站呈報公司所得稅。

根據規定,所有新加坡公司都必須申請一個企業密碼。企業密碼是新加坡公司唯一可以用以進行與新加坡政府有關的業務的認證方式。

三、  慈善機構及公眾性質機構申請

  1. 慈善機構資質

    符合資格的擔保公司可以申請成為慈善機構,從而可以獲得豁免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新加坡的稅法規定,所有註冊的慈善機構都將享受自動所得稅豁免。對於專門用於慈善目的的財產,經向財產稅主計長(Comptroller of Property Tax)申請,如獲批准,可以全部或部分免徵財產稅。

    如擬申請登記成為慈善機構,擔保公司需在註冊成立後的3 個月內向慈善總監(Commissioner of Charities )提出申請。

    根據慈善機構(慈善機構註冊)條例(Charities (Registration of Charities) Regulations),擔保公司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註冊為慈善機構:
    (1)公司的宗旨或目標必須是完全慈善的;
    (2)公司必須有至少有3 名董事(理事),其中至少兩名必須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和
    (3)公司的宗旨或目標必須對新加坡社區完全或實質上有益。

  2. 公共性質機構

    擔保公司還可以登記成為慈善機構後,申請取得公共性質機構的資質。具有公共性質機構(institute of a public character, IPC)資質的擔保公司可以為符合條件的捐贈給捐贈者開具扣抵扣收據。換言之,捐贈者可以根據捐贈的金額,按照現行的扣除率,從他們的應課稅收入中申請稅收減免。要申請公共性質機構的資質,該機構必須是註冊慈善機構或豁免慈善機構或其他根據慈善法第 5(4) 條無需註冊的慈善機構。

    此外,根據慈善(公共性質機構)條例(Charities (Institutions of a Public Character) Regulations),公共性質機構的活動必須對新加坡的整個社區有益,而不限於基於種族、信仰、信仰或宗教,除非部長另有批准。這些活動必須符合公共性質機構在其章程中所述之目的及其部門主管的目標。

    擬申請公共性質機構資質的擔保公司還必須設有及由理事會管理,其中至少一半成員是非關聯第三者(獨立董事)的新加坡公民。

    關於申請公共性質機構資質的時間,我們建議慈善機構在提交申請之前至少運營一年或以上,因為當局會在授予擔保公司公共性質機構資質之前評估慈善機構的表現。

四、  稅法相關合規要求

  1. 公司所得稅

    在新加坡,企業所得稅 (CIT) 是在前一年的基礎上評估的。這意味着任何評估年度 (YA) 的基準期通常是指評估年度之前一年的財政年度結束 (FYE)。例如,在 2020 年,您將提交公司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間任何時間結束的財政年度的公司納稅申報表。貴公司的賬目每年都會準備到 FYE。

    新加坡公司報稅的截止日期是 11 月 30 日(紙質表格)和 12 月 15 日(電子報稅)。

    公司必須提交一套完整的申報表,包括表格 C、經審計/未經審計的賬目和稅收計算。表格 C 是公司申報其收入的申報表,而稅收計算是顯示調整的報表根據公司的賬目計算淨損益,以得出應納稅的收入金額。

    提交必要的表格後,IRAS 將審查表格,然後在次年 5 月 31 日之前向公司發出評估通知 (NOA)。如果 NOA 中沒有提出任何問題,公司必須在 NOA 發出之日起三十 (30) 天內支付已評估的公司稅。

  2. 消費稅(GST)服務

    (1)   消費稅納稅人登記

    消費稅是指在新加坡本地提供的商品及服務、及進口貨物到新加坡產生的稅金。在新加坡提供應稅貨物和/或服務的且年營業額超過(或有望超過)1百萬新元的人或公司必須進行消費稅登記。企業必須在其進行消費稅登記的義務產生後 30天內將該義務告知新加坡稅務局。

    如果大部份的貨物或服務主要是出口,或向全球供應的零稅率供應品 (「zero-rated supplies」),可不需註冊。

    如果公司經過評估後認為登記成為消費稅納稅人更為有利,那麼公司也可以向消費稅署長 (Comptroller of GST) 申請自願登記成為消費稅納稅人。申請是否批准由署長決定。一旦申請獲得批准,公司必須維持登記至少兩年。

    (2)   申報及繳納消費稅

    一般情況下,公司必須按季度申報消費稅。公司也可以向消費稅署長申請每月或每半年申報一次,批准與否由署長決定。

    已登記之消費稅納稅人必須在申報期的最後一天前繳納消費稅差額,即在稅務會計期後一個月內,繳納差額。例如:如果消費稅是季度申報,2020年3月(第一季度)結束,最後申報期限是2020年4月31日。

  3. 僱主申報表

    如果新加坡擔保公司有聘請員工,作為僱主,擔保公司必須在每年3月1日之前,為其所有在新加坡工作的僱員編制IR8A表格以及附件 8A,附件8B或者IR8S表格 (若適用)。該等報表用於員工申報其個人所得稅。

    如果新加坡擔保公司的員工多於7人,則公司必須在每年的3月1日之前向新加坡稅務局提交表格IR8A,如果少於7名員工,則只需發放填寫妥當的表格IR8A予每名員工,而無需提交予新加坡稅務局。

五、  年度財務報表及審計

  1. 委任審計師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的規定,所有於新加坡註冊成立的擔保公司,都需要在成立後的3個月之內任命一個新加坡公眾會計師為其審計師。並且,每年的財務報表必須由審計師進行審核。

  2. 財務報告

    新加坡《公司法》規定,每屆年度股東大會 (Annual General Meeting, AGM) 前半年內編制的經過審計的公司財務報表必須分發給所有股東,並在會議上提出。一般來說,如果一個在新加坡註冊成立的公司有一個或多個子公司,就必須編制合併財務報表,除非它符合財務報告準則第110號合併財務報表中規定的特定標準。

    一套完整的財務報表包括:
    (1)損益及其他綜合收益表;
    (2) 財務狀況表
    (3)現金流量表;
    (4)關於重大會計政策及其他解釋性信息。

    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的列報要求的其他信息財務報表必須附有董事及審計師報告。董事還必須聲明財務報表真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有合理理由相信公司有能力合理償還到期債務。

六、  中央公積金登記及供款

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Central Provident Fund,簡稱CPF),是一種由政府、僱主、僱員共同支持並由法律保障的強制儲蓄制度。當您的新加坡公司開始聘請第一個僱員前,您必須向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局辦理登記,取得一個公積金申報編號(CSN),以便您作為僱主向公積金局申報及繳納公積金。僱主必須根據新加坡中央公積金法,按規定百分比為僱員做出供款,同時,需要從僱員之工資扣除指定百分比金額,作為僱員的公積金供款。

僱主必須於每個月月底把中央公積金供款支付予這樣公積金局。不過,實際上,僱主一般可以得到14天的寬限期。也就算說,僱主可以在在工資期的第二個月的第14天繳納供款。

七、  合規維護成本

如上文第一至第五節所述,新加坡公司一旦於ACRA註冊成立,即必須遵守新加坡公司法及稅法的各項規定,例如決定財務年度及委任審計師。並且,如果公司擬開展受監管業務,還需要向相關監管部門申請牌照或許可。本所於新加坡設有辦事處並有執業會計師,可以提供全面的合規及業務支持服務,例如會計記賬、財務報表審計、稅務申報、工資計算及支付等。本所關於新加坡公司的部分維護服務及費用,列於下表,僅供參考。

編號

服務項目

服務費用

(新加坡幣元)

基本年度合規維護

1

當地代理董事(注1

年度

3,000/4,000

2

公司秘書

年度

750

3

註冊地址

年度

400

4

準備周年股東大會(AGM)文件及呈交周年申報表(Annual Return

年度

300

5

維護企業密碼(CorpPass)(注2

年度

免費

其他維護服務(可選)

6

會計記賬(注3

月度

300

7

公司所得稅申報

年度

1,000

8

商品及服務稅(GST)納稅人登記服(自願)

一次性

600

9

商品及服務稅(GST)納稅人登記(強制性)

一次性

300

10

商品及服務稅(GST)申報(注4

季度

300

11

年度財務報表發定審計(注5

年度

2,000

12

薪資服務(注6

月度

80/每名員工

13

準備及呈交IR8A(僱主申報表)

年度

120/每名員工


備註:

  1. 如客戶的新加坡擔保公司的年營業額不超過新加坡幣500萬元,本所提供代理董事的費用為每年3,000新元。如年營業額超過新加坡幣500萬元、但少於1,000萬元,本所的代理董事服務費將調整至每年新加坡幣4,000元。如年營業額多於新加坡幣1,000萬,代理董事服務費另議。

  2. 以企業密碼管理員身份協助為您持有及維護企業密碼(CorpPass)。

  3. 本所的會計記賬費用是根據交易量計算及收取的,請見下表。

    每月交易量

    每月簿記費用 (新加坡幣元)

    1 - 50

    300

    51 - 100

     500

    101 - 150

    700

    151 - 200

    900

    201 - 250

    1,100

    251 以上

    另議




  4. 本所提供消費稅GST申報服務的費用為每季度300新元(如同時委託本所代理記賬)。該費用將在提供服務之前結算並支付。

  5. 本所提供財務報表法定審計服務的費用根據公司的業務性質、營運模式的複雜程度及交易額等因素量單而定。一般情況下,財務報表的審計費用由新加坡幣2,000元起。本所會於審閱公司財務報表後提供較為準確的費用報價供您考慮。

  6. 本所的薪資服務具體包含下列服務:
    (1)計算所需繳付的新加坡公積金(CPF)及其他社會保障金;
    (2)計算應付給員工的月薪淨額;
    (3)準備及發放工資單;
    (4)向CPF局呈交每月CPF繳款。

您還可以瀏覽:
成立新加坡擔保公司流程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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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或協助,煩請您瀏覽本所的官方網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透過下列方式與本所聯絡:
電郵: info@kaizencpa.com
電話: +852 2341 1444
手提電話:+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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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新加坡擔保公司合規維護指引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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