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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最新實施引進海外專才簽證制度

日本最新實施引進海外專才簽證制度

為了引進更多海外專業人才前往日本就業或經營生意以促進日本經濟 ‧ 勞動市場發展,日本政府於2023年4月起實施了兩項簽證制度:未來創造人材制度及特別高級人才制度。

  1. 未來創造人材制度(J-FIND)

    海外優秀大學畢業者計劃於日本進行【就職活動】或【創業準備活動】,可獲批發在留資格「特定活動」(未來創造人材),取得最長兩年的在留期限。

    未來創造人材制度的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
    (1) 畢業於指定大學並被授予學士或以上學位;
    (2) 畢業起計未滿5年;
    (3) 申請此簽證時,作為初期居留期間的生活費,申請人的存款和儲蓄金額必須達到20萬日元或以上。

  2. 特別高級人才制度(J-SKIP)

    與現時的高級人才簽證不同,日本政府最新實行的特別高級人才制度針對在【學歷】或【工作經驗】,以及【年收入】達到一定水平以上的海外專業人才,授予在留資格「高度專門職」(特別高度人材),並取得更多的優遇措施。

    特別高級人才制度的對象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1)
    符合高級人才簽證「高度學術研究活動」或「高度專門 ‧ 技術活動」的人士:
    • 碩士畢業及年收入達到2,000萬日元或以上;或
    • 擁有10年或以上的相關業務工作經驗及年收入達到2,000萬日元或以上

    (2)
    符合高級人才簽證「高度經營 ‧ 管理活動」的人士:
    • 擁有5年或以上相關業務的經營或管理經驗及年收入達到4,000萬日元或以上

    除了現行高級人才簽證的優遇措施外,特別高度人材還可獲得下列額外優遇措施:
    (1)
    家庭年收入達到3千萬日元以上的話,最多可僱用2名外籍家庭傭人(無須符合家庭情況要求)。
    (2)
    除了在留資格「研究」、「教育」、「技術 ‧ 人文知識 ‧ 國際業務」及「娛樂」的活動外,申請人的配偶還可以從事屬於在留資格「教授」、「藝術」、「宗教」、「報道」及「技能」的活動;而且,即使申請人的配偶不滿足工作經驗等的條件,仍可被允許每周工作超過28小時。
    (3)
    出入境時可以使用大型機場等設置的優先通道。

    備註: 上述家庭情況要求為申請人需要有一名未滿13歲的孩子,或申請人的配偶因病未能處理日常家務,或該外籍家庭傭人需要於入境日本前連續一年作為家庭傭人受聘於簽證申請人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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