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必須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個人均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納稅人。
城市維護建設稅採用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共分三檔:市區7%; 縣城、鎮5%; 其他地區1%。
該稅基於納稅人實際支付的增值稅、消費稅金額,並與上述兩個稅種一起繳納。計算應納稅額的公式為:
應納稅額 = (實納增值稅稅額+實納消費稅稅額) x 適用稅率
1) 城建稅一般不單獨減免,主稅減免,城建稅才減免;
2) 對於因減免稅而需進行“增值稅和消費稅”退庫的,城建稅也可同時退庫;
3) 進口商品不征城建稅;
4) 對“增值稅和消費稅”實行先征後返、先征後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增值稅和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不退(返)還;
5) 對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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