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資料庫  新加坡  投資新加坡  新加坡幼兒發展中心設立指南 

資料庫

分享

新加坡幼兒發展中心設立指南

新加坡幼兒發展中心設立指南

根據新加坡《幼兒發展中心法》第2章的規定,幼兒發展中心(“ECDC”)被定義為提供或將提供幼兒發展服務的任何場所。幼兒發展中心的服務是指由非兒童親屬或監護人的個人,收取費用、報酬或利潤,向5名或以上的7歲以下的兒童提供照護或教育,或照護和教育。

幼兒發展局(“ECDA”)是新加坡所有為7歲以下兒童提供照料和 / 或教育的ECDC的監管和發展機構。ECDA于2013年4月1日成立,負責監管幼兒園及托兒中心內7歲以下兒童發展的主要方面。所有幼兒發展中心均須根據《幼兒發展中心法》向ECDA申請牌照,方可開始運作。

新加坡幼托中心的經營者在幼托行業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有意設立ECDC的人士應當首先進行初步的成本估算,以評估業務的可行性,以及熟悉有關申請和營運ECDC的法例規定。一旦決定設立ECDC,經營者必須向新加坡公司注冊(“ACRA”)注冊並成立公司。目前業內較為常見的做法是注冊一家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因為注冊程序會相對簡單和快速。

在公司注冊成立後,須申請ECDC有關牌照。幼兒發展中心不得在ECDC牌照申請獲得批準之前,開始運作和接受任何付款。在向ECDA申請牌照之前,申請者應先找到一個適當的場所,該場所須獲有關當局批準作為設立ECDC用途。此外,申請者應聘用具備相關資格的員工,因在ECDC工作的所有員工必須在中心獲得牌照並開始運營前,向ECDA注冊並獲得批準。最後,幼兒發展中心可在ECDC牌照申請獲得批準後開始運營。

一、 ECDC牌照的種類

ECDC牌照分為ABC三類,經營者可根據提供的服務類型來選擇需申請的牌照類別,但僅限于申請並經營下列其中一個類別的牌照:-
1、  僅A類;
2、  僅B類;
3、  僅C類;
4、  僅A與B類;或
5、  僅A與C類。

ABC三類ECDC牌照的相關規定如下:

牌照類型

A

B

C

經營時段

•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7點至下午7)

• 星期六

(早上7點至下午2)

全年每周營業5.5天,星期日和公共假日除外。

•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7點至下午7)

• 星期六

(早上7點至下午2)

全年每周營業5.5天,星期日和公共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

除了遵循國際課程和學年的中心外,根據教育部的教學日曆,在學期期間營業。

營業時間

12 小時或以上

12 小時或以上

6 小時或以下

兒童的年齡範圍

2 18 個月

18個月至7歲以下

18個月至7歲以下

課程類型

• 全天和 /

• 半天

• 可提供靈活的選擇(每周至少1224小時,每節3小時)

• 全天和 /

• 可提供靈活的選擇(每周至少1224小時,每節3小時)

半天

(單,雙,三節)

總運動發展活動空間              (“GMA”)

不適用

中心容量的1/6,每名兒童4平方米或40平方米,以較大者為準。

中心容量的1/10,每名兒童4平方米或40平方米,以較大者為準。

課程時間

營業時間

一般是上午9點到下午5點。

a)  各中心可決定其課程時間(須經ECDA批準)。

b)  各中心需列出每日課程表。

課程時間一般為營業時間,除非另有說明(須經首席牌照官批準)

非課程時間

不適用

到達,離開和休息

不適用


備注:兒童在ECDC中的時間不得超過連續24小時。

二、
設立ECDC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1、
詳細策劃

在決定設立ECDC之前,經營者應仔細考慮並確保已經充分理解即將涉入的領域,並根據將申請的牌照類別,審查申請要求及法規。此外,也需要完成以下事項,以確保擬設立的新公司保持盈利,其中包括:

(1) 進行成本分析。經營者可以委任財務顧問進行初步評估和財務分析,包括企業的稅務影響和成本計算;以及

(2) 拜訪業內人士,並評估業務的可行性。


2、
注冊公司

如最終決定設立ECDC,首先必須向ACRA注冊一家公司。最適用的實體結構為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這是由于盡管仍存在特定的法律標準,但注冊此類公司的過程和程序相對簡單和快速。


3、
尋找合適的場所

在向ECDA申請牌照之前,您需要選擇以下其中一個相關機構批準的合適場所:
  • 市區重建局(“URA”)負責私人住宅 / 商業用地;或
  • 建屋發展局(“HDB”)負責政府租屋底層 / 商業用地;或
  • 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負責政府土地 / 物業;或
  • 國家環境局(“NEA”)負責B1工業樓宇 / 商業園區;或
  • 私人業主。

此外, ECDC也必須符合相關管理機構的要求並獲得相關批準,以及作為申請的一部分,提交以下文件:-
  • HDB / SLA / 私人業主批準有關物業的租賃協議;以及
  • HDB / SLA / URA / 私人業主的物業使用批準(如需);以及
  • 建設局(“BCA”)批準場所臨時占用許可證(“TOP”)/ 法定證明書(“CSC”);以及
  • 新加坡民防部隊(“SCDF”)批準臨時消防許可證(“TFP”)/ 消防安全證書(“FSC”);以及
  •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批準停車場設施(如需);以及
  • 公用事業局(“PUB”)批準已完成的衛生工程(如需)。


4、
聘用員工

ECDC中的人員部署至關重要。ECDC必須聘用符合基本資格的工作人員,其年齡、經驗、健康狀況、知識和性格都需適合從事學齡前教育工作。在申請階段,ECDC必須滿足最低人員配置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包括在ECDC工作的課程參與人員(從事兒童照料與教育工作)以及非課程參與人員(從事與兒童照料與教育沒有直接關系的運營或行政工作),必須在中心獲得牌照及開始營運前,經ECDA注冊和批準。


5、
管理,記錄保存和標準操作程序

良好的治理和管理對ECDC是至關重要的。ECDC必須長期維護及確保更新相關文件、記錄保存和標準操作程序(“SOP”)。申請階段必須備好以下文件,並在官員訪問期間出示審查:-

  • 家長手冊;
  • 子女、家長和 / 或監護人的資料;
  • 記錄保存;
  • 工作人員資料;
  • 安全的SOP;
  • 健康與衛生的SOP;
  • 兒童指導與行為管理以及兒童安全政策準則;以及
  • ECDA指導方針規定的其他領域;


6、
制定學習課程

ECDC的課程必須以兒童的利益為中心。中心必須制定一個能支持和促進所有兒童的學習與發展需求的課程。此外,中心的學習環境也應符合ECDA指南所規定的要求。


7、
提交ECDC牌照申請

完成前面各項準備工作後,根據將提供的服務類型,就可以向ECDA遞交文件申請相關牌照了。

處理新牌照申請的時間為當ECDA收到完整所需文件後的14個工作日,或牌照持有者在實地視察期間已滿足所有規管要求後的14個工作日,以較新者為準。

啓源建議您在行動前咨詢專業的顧問,啓源新加坡辦事處可為客戶提供新加坡ECDC牌照申請及咨詢服務,詳情請咨詢我們的專業顧問。

免責聲明
本文所及之內容和觀點僅為一般資訊分享,不構成對任何人的任何專業建議,啓源不對因信賴本文所及之內容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或協助,煩請您瀏覽本所的官方網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透過下列方式與本所聯絡:
電郵: info@kaizencpa.com
電話: +852 2341 1444
手提電話:+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我們的辦事處香港 - 深圳 - 上海 - 北京 - 新加坡 - 台北 - 紐約 - 倫敦 - 東京 - 吉隆坡

下載: 新加坡幼兒發展中心設立指南 [PDF]

語言選擇

English

日本語

简体中文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