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豁免審計的概念
問: |
什麽是小公司? |
答: |
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司有資格成為小公司:-
1. 在相關財政年度是一家私人公司; 和 2. 在最近連續兩個財政年度至少滿足以下 3 個標準中的 2 個: a. 年總收入不超過1000萬新加坡幣; b. 總資產不超過1000萬新加坡幣; c. 員工人數不超過50人。 對於屬於集團的公司:- 1. 公司必須具備小公司資格; 和 2. 整個集團必須是一個“小團體”。 如一個集團要成為一個小集團,它必須在最近的連續兩個財政年度在合並基礎上至少滿足 3 個數量標準中的 2 個。 |
問: |
小公司審計豁免何時生效? |
答: |
審計豁免適用於法律變更(2015 年 7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 |
問: |
如果公司有法人股東並符合條件,是否可以享受小公司審計豁免? |
答: |
如今已不再要求公司必須是豁免私人公司(其中一項要求是沒有法人股東)才有資格獲得審計豁免。 擁有法人股東但符合標準的私人公司可享有小公司審計豁免。 |
問: |
如果控股公司對集團的合並財務報表進行了審計,即使子公司滿足小公司的要求,是否也要求子公司對其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
答: |
為了使子公司有資格獲得小公司豁免,其所屬的集團必須符合小集團的資格並在合並基礎上達到門檻。 因此,即使子公司具備小公司資格,但其所屬集團並非小集團,控股公司需對合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子公司也無法享受審計豁免的好處。 |
問: |
小公司審計豁免是否適用於外國公司? |
答: |
小公司審計豁免僅適用於新加坡註冊公司。 但是,為了確定公司所屬的集團是否為小集團,在確定集團的合並總收入和合並總資產是否滿足門檻時,應考慮該集團內的所有實體,包括外國實體。 |
問: |
如果控股公司是外國公司,如何以合並總收入和合並總資產確定該集團是否為小集團? |
答: |
即使控股公司是外國公司,新加坡子公司也需要確定其所屬的集團是否符合小集團的資格,以確定其是否有資格獲得小公司審計豁免。 如控股公司編制合並財務報表,則合並資產總額和合並收入需按照集團適用的會計準則來決定。 如控股公司不編制合並財務報表,則合並總資產需按照集團所有成員的總資產合計,合並收入需按照集團所有成員的收入合計來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