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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申請緩繳暫繳物業稅的常見問題

答案
納稅人可根據香港《稅務條例》中訂明的理由,以書面形式申請緩繳部分或全部暫繳物業稅。以下是關於在香港申請緩繳暫繳物業稅的常見問題:

問:
如何在香港申請緩繳暫繳物業稅?
答:
與申請緩繳暫繳利得稅及薪俸稅的做法一樣,閣下必須以書面形式向香港稅務局提出申請緩繳暫繳物業稅,閣下可於稅務局網址下載有關表格。

問:
申請人能以什麽理由在香港申請緩繳暫繳物業稅?
答:
閣下可根據以下其中一個情況申請緩繳全部或部分的暫繳物業稅:
  • 閣下在暫繳稅課稅年度的物業應評稅值,少於或可能會少於上年度的應評稅值的90%,或少於或可能會少於香港稅務局就暫繳稅課稅年度的評估應評稅值的90%;
  • 閣下已不是該物業的業主,或將會在暫繳物業稅課稅年度結束前不再是該物業業主,導致暫繳稅課稅年度的物業應評稅值比上年度減少;
  • 閣下已就暫繳稅課稅年度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而按這方法閣下可能會少付稅款。
  • 閣下已就上年度的物業稅評稅提出反對。

問:
申請緩繳暫繳物業稅的期限是否與申請緩繳暫繳利得稅及薪俸稅有所不同?
答:
不!三者是一樣的。按香港稅例提交緩繳申請書的限期有2種方法計算,閣下須在繳交暫繳稅的限期前28天,或在暫繳稅繳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的14天內(上述期限以較遲者為準)提交緩繳申請書。

問:
申請人如何得知緩繳暫繳物業稅的申請成功獲批?
答: 香港稅務局在考慮閣下提出緩繳暫繳物業稅的申請後,會向閣下發出通知書闡明稅務局特許緩繳全部或部分的暫繳物業稅。

問:
在申請緩繳暫繳物業稅時,除了申請表格外,我還需要準備其他文件嗎?
答: 如閣下申緩繳暫繳物業稅的理由是您已不是該物業的業主,或將會在暫繳物業稅課稅年度結束前不再是該物業業主,那除申請表格外,閣下還須將有關停止成為業主的日期﹑已收租金及應收租金的資料隨申請書一並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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